资课
唐代散官及各种色役所纳的代役金
唐代散官及各种色役所纳的代役金。资课在唐初还没有形成制度。四品以下﹑九品以上文武散官勋官﹑三卫等所纳代役金称为资﹐品子及课户白丁服色役所纳代役金称为课。到开元年间始统称为资课。资课按照色役者的身份和色役的种类而定其数额。开元时散官四品﹑五品每年纳资六百文,六品以下的纳资一千文﹔品子充任的亲事﹑帐内纳课一千五百文。而由一般白丁充当的防阁﹑庶仆、白直﹑士力等则纳课两千五百文上下。中男充当的执衣每年纳课不超过一千文﹐中男及残废充当的门夫则需纳课八百五十文至一千文。资课一般纳钱﹐也有折交实物的。
缘由
开元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官府所需手工业品大量通过和市取得﹐官府作坊的劳动者也普遍使用和雇的工匠﹐因此﹐隶属官府具有特殊身份的工匠﹐也由原来不役时输庸改为普遍纳资代役。由于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官僚对货币的需要增加﹐官吏俸料中的色役如防阁﹑庶仆等也普遍转化为资课钱。据开元二十四年(736)俸料钱制度﹐文武职事官俸料钱中资课所占的比例是﹐六品以上官占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以上﹐九至七品官占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四十以上。
来源
充当色役例免征行和杂差科﹐玄宗时色役普遍资课化﹐不少地主﹑商人以及其它较富裕的人为了避役便充当纳课的色役。开元九年﹐曾令宇文融检查色役伪滥。中叶以后﹐纳课避役更为流行﹐朝廷屡次下诏限制诸军﹑诸使影庇人户﹐这些影庇人户包括了纳课充当色役的人。在色役大部分转化为资课的情况下﹐开元二十二年七月玄宗敕﹐自今以后﹐京兆府﹑关内诸州应征庸调及资课﹐并限十月三十日纳毕。此后诏令中也常将资课和庸调并提。这说明到开元后期﹐资课已经和庸调并列而成为封建国家的经常税收。天宝初年唐政府还停止了约计十万白丁充当的白直﹐把应向白直征收的资课﹐加税于一般民户以充用﹐反映了资课和其它赋税合并的趋势。
中叶以后﹐资课增加了新的含义﹐被称作“资课”的有时不是国家的收入项目﹐而是支出项目。陆贽在德宗时曾说国家经费(支出)有三大项﹐一是军食﹐二是军衣﹐三是俸料和资课。见于记载的有手力资课﹑杂职课和工价资课﹐都是支出项目。这是因为配给官员役使的手力﹑地方机构的杂役﹑官府所属工匠﹐通过纳资化﹐便将其所交纳的资课钱给与应配手力﹑杂职的官员以及和雇的工匠。中叶以后﹐制度混乱﹐影庇人户的资课大都归于本使﹐不入国库。但是原来以资课钱支付的官员手力钱﹑工匠的工资﹐仍须由国家支付﹐这笔支出本来出于资课﹐所以称为某项资课。
参考书目
李春润:《唐开元以前的纳资纳课初探》,《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3期。
李春润:《略论唐代的资课》,《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2辑,上海古籍出版社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2-0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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