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定额
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必须占用的流动资金的最低数额
资金定额是“流动资金定额”的简称。它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经常必须占用的流动资金的最低数额,是企业流动资金的基本部分。当企业的生产方向和生产规模确定下来以后,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消耗水平和供销条件,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中占用在各项物资储备上的资金,核定一个最低需要 量。如:在工业企业里,对材料所规定的储备资金定额,对产成品所规定的成品资金定额,对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待摊费用所规定的生产资金定额; 在商业企业里,对商品所规定的商品资金定额,对库存现金、包装物、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所规定的非商品资金定额等。资金定额的制订,既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又要贯彻节约的原则,合理控制各项物资的储备数量。其核定办法一般有:周转期法 (定额日数法) ,分析计算法、比例计算法、余额计算法。正确核定资金定额,是对流动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正确组织资金的供应来源,对企业流动资金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条件。
资金定额是为生产一定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服务工作所规定的资金来源与占用的数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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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3-0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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