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定额是“
流动资金定额”的简称。它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经常必须占用的流动资金的最低数额,是
企业流动资金的基本部分。当企业的生产方向和生产规模确定下来以后,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消耗水平和供销条件,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中占用在各项物资储备上的资金,核定一个最低需要 量。如:在工业企业里,对材料所规定的
储备资金定额,对产成品所规定的成品资金定额,对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待摊费用所规定的生产资金定额; 在商业企业里,对商品所规定的商品资金定额,对库存现金、包装物、物料用品、
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所规定的非商品资金定额等。资金定额的制订,既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又要贯彻节约的原则,合理控制各项物资的储备数量。其核定办法一般有:周转期法 (
定额日数法) ,分析计算法、
比例计算法、余额计算法。正确核定资金定额,是对流动资金实行计划管理,正确组织资金的供应来源,对企业流动资金进行有效监督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