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赣州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是赣州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机构职责
1、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措施,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全市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4、组织实施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5、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措施,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6、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计划,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协调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组织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
7、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计划,制订相关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指导赣南山区开发工程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措施、制定科技成果推广办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9、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10、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11、负责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建议,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
12、制定科普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13、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措施,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科技宣传、政务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
(二)科技管理与法制科 负责全市科技发展和管理规划、有关规定的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承办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相关事宜;负责对外科技援助、合作与交流、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业务培训和全市科普工作;督促全市科技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
(三)发展计划科 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的建设规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和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措施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参与拟定重大科技投入和科技经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编制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指南,负责重大科技专项的申报、实施、评估和验收;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承办高新技术企业及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相关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负责高新技术相关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基础研究计划;负责重点新产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发展计划;参与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
(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相关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承办相关领域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减排科技型企业的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组织科技下乡和科技进步县创建等活动。
(五)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拟订本市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的措施和规定;承办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科技成果评价、示范、推广,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
直属单位
赣州市知识产权局(市专利管理局),为市科学技术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项等。
赣南山区开发办公室,为市科学技术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策应全省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负责我市赣江源头生态经济建设中相关科技计划的研究、制定,组织、指导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承办省山江湖开发治理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赣南生产力促进中心(赣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为市科学技术局下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科技投(融)资、科技产权交易等服务工作。
市科技培训服务中心,为市科学技术局下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科技干部、技术人才的培训和技术、人才引进等科技服务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郭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东、李银保、陈浩华
参考资料
市科学和技术局.赣州市政府.
领导分工.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1 18:20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