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金韭菜
甘肃省玉门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赤金韭菜,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赤金韭菜叶宽茎粗,叶长28~35厘米,叶宽0.8~1.2厘米,叶柄长5~10厘米、直径0.5~0.8厘米;叶色碧绿,叶片肥厚,韭味浓郁,质地柔嫩无丝。
赤金韭菜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其中水分≥82克/100克,可食用部分蛋白质≥1.5克/100克,粗脂肪≥0.3%,维生素C≥11毫克/100克,可溶性糖≥1.0克/100克,粗纤维≤0.8%。同时,含有丰富的铁、锌、钙、硒等微量元素。
产地环境
土壤情况
赤金韭菜产区土壤为厚层灌淤土,土质多为沙壤土,平均有机质总含量为15.5克/千克。其耕性和肥力较好,通气透水,供肥保肥能力适中,耐旱耐涝,抗逆性强,适种性广,培育出了根系发达,根状茎贮藏养分多,茎粗叶绿的赤金韭菜。
气候情况
韭菜是性喜冷凉、耐寒也耐热的植物,生长阶段具有长日照、中光性的需求。赤金韭菜产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年日照时数3200小时左右,年均气温7.5℃,有效积温在2400℃~3298℃之间,昼夜温差达16℃,年均降水量66.5毫米,蒸发量达2653.2毫米。平均无霜期为135天。气候冷凉、日照长、昼夜温差大,尤为适宜韭菜的生长,造就了叶片宽厚、叶色鲜绿、质地柔嫩、香味浓郁的赤金韭菜。
水文情况
赤金韭菜产区水量充沛,主要有疏勒河白杨河和小昌马河等,且境内水源水质优良,均发源于祁连山冰山积雪区,含有锶、钾、钠、钙、镁、锌等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完全可以满足赤金韭菜不同生长阶段水分补给,同时让韭菜吸收了多种营养物质,形成了赤金韭菜质优营养价值高的特点。
生态环境
赤金韭菜产地远离工业区,没有大气污染源,空气清洁。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地表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具备生产无公害韭菜得天独厚的条件。
历史渊源
20世纪90年代初,赤金镇掀起大规模温室搭建热潮,开始发展韭菜种植,从一代简陋的日光温室到二代钢架大棚,一直发展到高科技日光温室。
2017年,赤金镇种植户前往新疆、宁夏等地的“穴植”韭菜基地参观,在得知“穴植”韭菜高产、高品质、高效益的情况后,很多种植户转变种植观念,开始改良品种,改变耕种模式,“穴植”韭菜种植面积大幅增加,韭菜品质也得以提高。
2017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第九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玉门市赤金镇冬韭王韭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国家韭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获批立项。
生产情况
赤金镇是全国“一村一业”示范镇,拥有河西地区最大的万亩无公害温室韭菜示范基地,截至2018年1月已累计建成韭菜日光温室7512座1.1万亩,全镇70%的农户从事韭菜生产,农户棚均收入达1.3万元。
2018年,赤金镇7500多座、11000亩日光温室年产销韭菜2.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8500万元,棚均收入1.5万元以上。日光温室片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来自日光温室种植,全镇日光温室韭菜种植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近一半。
产品荣誉
2019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赤金韭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赤金韭菜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划定为玉门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赤金镇、柳河镇2镇13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 96°58′~97°36′、北纬 39°56′~40°48′之间。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选择远离污染源,自然环境未受到破坏,地块平整、土层深厚、排灌方便的地块。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选用适应性较强的优质抗病虫品种,目前以当地品种“冬韭王”为主。
3、生产过程管理
赤金韭菜以露地生产和日光温室生产方式为主。
3.1、育苗
(1)育苗畦准备。育苗前整地,每亩深施充分腐熟过筛的农家肥1000千克和腐殖酸肥或商品有机肥60千克,深施耙耱平整,忌施氮肥。
(2)播种时间。韭菜种子发芽出苗的适温为15~18℃。温室韭菜2~3月份育苗播种,露地韭菜3~5月份育苗播种。
(3)育苗方法。育苗采用干籽撒播或催芽播种。育苗畦播前耙平、压细。播种后盖0.5~1.0厘米的细沙,及时浇安种水,保持地表湿润。
(4)苗期管理。温室韭菜采用干籽播种后经15天左右即可出苗。顶土出苗期间须保持土壤湿润松软,以利出苗。播后出苗前,如地墒好,不宜浇水;若地干,应及时浇水,确保全苗。
3.2、移栽定植
赤金韭菜主要采用育苗移栽种植方式。
3.2.1、露地栽培
(1)时间:6月中旬定植。
(2)株距:行距为15厘米,穴距8厘米,每穴韭苗4~6株。
(3)清洁田园,施足底肥,每亩深施腐熟的农家肥3000千克,腐殖酸肥或商品有机肥100千克,深耕细耙,使肥土充分混匀,做到栽齐、栽平、栽实。定植后应及时浇定植水,促进缓苗,新叶长出后浇缓苗水,结合灌水每亩施腐殖酸肥或商品有机肥80~100千克,而后中耕蹲苗,入冬前灌冬水。
3.2.2、温室栽培
(1)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2)株距:行距为20厘米,穴距10厘米,每穴韭苗4~6株。
(3)移栽后及时浇水,缓苗期只浇水不能施肥,缓苗后韭菜全部发出新叶后开始施肥,每亩施腐殖酸肥或商品有机肥100千克,以后根据长势逐渐加大施肥量。在8~9月份要求地皮基本不干,结合浇水,追施两次肥料。10月份以后,逐渐控制浇水,要有湿有干,不旱不浇,土壤封冻前应浇一次足水。
3.3、露地韭菜第二年及以后管理
(1)定植后翌年韭菜进入生产期,田间管理以培根壮棵为中心。
(2)当韭菜叶鞘出土且叶片长高5~10厘米时开始灌苗水,施肥。以后每10~15天灌水一次,结合苗期管理,进行根外追肥,促进苗期生长。
(3)早春气温低,浇水时间和浇水量应控制。入冬前结合灌水,每亩施入腐熟的农家肥3000千克。
3.4、温室韭菜扣棚及栽培管理
(1)扣棚时间。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中旬扣棚,当年新定植的韭菜在12月上中旬扣棚。
(2)扣棚前准备。扣棚前清除残茎枯叶,施足肥,浇足水,每667平方米施用优良有机肥3000千克,划松表土。
(3)温度管理与通风。韭菜生长适温为12~24℃,温度管理上不能超过24℃。收割前3~5天,加强通风降温2~3℃,以免影响产品品质。当天气变冷后,尽量采用顶部或中部通风调节,不宜放底风。
(4)水肥管理。不宜浇水过多,一刀一水,在收割前10天禁止浇水。每刀韭菜收获后12~15天,结合浇水亩追施腐殖酸肥或商品有机肥100千克。
3.5、收割
3.5.1、露地韭菜收割
以株高约28~30厘米,单株5~6叶,每茬生长期在20~25天以上为收割标准。收割时以晴天早晨收割最好,避免中午和阴天收割。
3.5.2、温室韭菜收割
在扣膜后25~35天,韭菜长至28~30厘米时收获,收割时留茬高度以刚割到鳞茎上3~4厘米黄色叶鞘处为宜。冬春一个生产周期的收割次数为:定植2年以上的韭菜一般为3~4刀,新定植韭菜以2刀为宜。收割后清洁田园,4月中旬揭棚膜转为露地管理,以培养根株。
4、病虫害防治技术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坚持运用农业防治、物理诱控、生物防控、生态调控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
4.1、农业及生态调控
选用抗病虫品种,合理种植,培育壮苗,改善株间通透性;科学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避免过施偏施氮肥;合理灌水,控制浇水量及次数,防止植地积水和受涝。
4.2、物理防治
①利用趋光性诱杀成虫。如采用黄板诱杀韭蛆和蚜虫,蓝板诱杀蓟马。②利用成虫对糖醋液的趋化性诱杀。大约在4月中下旬,6月上中旬、7月中下旬、10月中旬在韭菜田内放盛有糖醋液的容器诱杀。③加强田间管理。在韭蛆发生严重的温室,适当延迟扣棚时间。扣棚前和春季转暖后灌水,也可采用草木灰防治,将草木灰撒足地表,培1.0厘米后的土,即可防虫,又能增产。
4.3、生物防治
①昆虫病原线虫生物防治:主要采用昆虫病原线虫(1亿条/亩)稀释后,冲施或喷施土中,防治韭蛆。②生物农药防治:采用生物农药球孢白僵菌孢子400亿/克或1.8%阿维菌素乳油500倍液等药剂防治韭蛆。
4.4、化学防治
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安全间隔期必须符合要求,注意交替轮换用药。禁止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和化学药品。
5、建立管理档案,如实记录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及韭菜收获日期、质量检测情况、销售情况等,以备查阅。
赤金韭菜的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环境条件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质量达到无公害产品标准要求。
专用标志使用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赤金韭菜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赤金韭菜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2)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接受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2)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3)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
5、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使用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7、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
赤金韭菜.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查询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最新修订时间:2019-10-3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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