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巍,男,1966年5月生,吉林伊通人,1985年4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人物履历
历任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刑二科副科长、刑一科科长、经济检察科科长、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兼任反贪局局长;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桦甸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正处级);吉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吉林市纪委副书记;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1年1月,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年5月,吉林省长春林业中级法院院长。
2021年9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职务任免
2021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赵东巍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