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之符
清顺治十六年左佥都御史
赵之符 (1625~1686),字尔合,号怡斋,北仓村人。清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左佥都御史。
他为官20年,当谏官13年,奉公无私,多次为民请命。他的奏疏多为朝廷重视,如说陕西、山东旱蝗,“请酌行赈穷之法,缓征国赋”;说畿辅旱,“当命大臣清刑狱”等,康熙帝大都采纳。之符为人友善,一诺千金。又擅诗文,倡修县志,开办学馆,曾为家乡撰《重修儒学记》、《重修文昌阁记》,有《赵佥宪奏疏二卷》、《怡斋文集》传世。清大学士王熙曾为《奏疏》作序、撰《怡斋赵公墓志铭》,誉其“直亮婉至无愧古人”、“以直声著天下”。之符元配刘夫人诰赠恭人,生4子,上谕“同胞四科甲”,人称“金玉四枝”。事载(康熙)《武清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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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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