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仕北
原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
赵仕北(1871~1944),字孔南,号于朔,广东省新会县(今新会市)古井霞路乡人。历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广州地方法院院长。
个人生平
赵仕北(1871~1944),字孔南,号于朔,广东省新会县(今新会市)古井霞路乡人。清光绪十年(1884),随乡人赴美,半工半读,至哥伦比亚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光绪二十二年,孙中山到美国宣传革命,赵仕北经人介绍,认识孙中山,参加革命活动,后加入中国同盟会,成为孙中山的挚友。光绪三十三年回国,江西省巡抚拟保举参加殿试考取进士。赵仕北不愿为清政府效劳,拒绝前往顺天府(今北京)应试,留在江西省办理教育,暗中助孙中山进行革命活动,常奔走于上海、顺天府、南京、广东之间。
清宣统三年(1911年)12月16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南京代表会开幕,赵仕北由江西省选举为代表,出席会议。民国元年(1912)1月1日,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长身份,出席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典礼,并亲授大总统印章与孙中山。随即,被任为粤汉铁路管理局局长。民国2年,任唐山路矿学校校长。民国6年,孙中山南下护法,在广州组织军政府,任赵仕北为司法部司长。后因主张仿欧美国家三权分立体制,与上司意见不合,辞职。民国8年任广东省高等法院首席推事。
民国12年(1923)春,孙中山重组军政府,任赵仕北为大理院院长兼管司法行政事务。赵任职仅一年,因主张“司法无党”“司法独立”而被解职。之后,在南京、广州经营航运和汽车交通贸易。民国13——15年,一度回江门开设律师事务所,执律师业务。
民国17年(1928),赵仕北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民国21年1月至民国25年8月,任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同年,任广州地方法院院长。民国27年10月广州沧陷后,辞职赴香港闲居。民国31年,香港沧陷后,被日军拘捕。
民国33年(1944),在香港逝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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