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冰(1892一1964),字蔚文,原籍新会,生于香港,早年就读于香港拔萃、皇仁英文书院,加入
同盟会。曾赴美国芝加哥大学留学,获哲学学士、外交硕士、哈佛大学法学学士。又赴英获伦敦大学哲学博士、牛津大学民律博士,兼获得英国法学院大律师证书。回国后历任湖北高等法院院长、国民政府高等顾问、铁道部法律顾问、外交部次长、外交部代部长,以及江西、福建等地方法院院长。先后任广西、湖南、中央政治、广州华侨诸大学教授。1949年赴港执律师业。主要著作有《中国外交史》、《国民外交文存》、《中国继承法》、《报业法例》等。
赵冰(1892-1964),字蔚文。广东新会人。出生于香港,读书期间,受老师(革命党人)影响,参加中国同盟会,成为该会最年轻的会员。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考入北京交通传习所读书,实为替同盟会做侦探工作,将收集到的情报秘密转送香港交
胡汉民。
1910年(宣统二年)8月,赵冰侦知清监国摄政王载泮,要主持资政院开幕典礼,决定利用这机会行刺摄政王。他在摄政王前往资政院必经之路租了一间两层楼的房子,铺面开了一间照相馆以为掩护,作为行刺摄政王的隐身处所;9月初一是资政院开会的日子,摄政王要亲临致训词。当他出发前往资政院前两小时,北京清廷的军警、缇骑、密探纷纷出动,搜查摄政王所经道路两旁的房子;沿途五步一哨,并将路人赶到后街,防范森严,很难下手。当军警将要搜到照相馆时,赵冰想起馆中藏有军械和炸弹,不能逗留,匆匆从后门逃出,直往英国公使馆友人处暂避。后得使馆友人帮助,往天津乘船返香港。这次谋炸不成,反遭一场惊险,令赵冰觉得自己学识、经验都不丰富,决心继续求学,便入皇仁书院夜班,研习理学、化学和法文。
1911年(宣统三年)初,革命党人根据1910年冬孙中山在槟榔屿(今马来西亚)会议的决定,准备举行广州起义,在香港跑马地设统筹部,进行筹划。推举赵声、黄兴为正副总指挥,胡汉民为秘书长。计划起义时分兵十路,其中由黄兴率南洋华侨及福建同志百人,攻占两广总督署;由赵声率领苏皖同志百人,攻占水师行营。攻打官署,需要绘制衙门内外地图。赵冰的舅父在两广总督府衙门任职,因此赵冰被派去广州作实地调查。赵冰得到舅父的协助,很快绘制出一张详细的地图,赶回香港,交给胡汉民,并且要求参加进攻总督衙门的战斗。他的老师闻讯,对他说:“攻打制台衙门,不是一个十多岁的青年适合做的。你继续求学吧。”
于是赴美留学,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学士学位,改入哥伦比亚大学读国际法。这期间先后参加国民党和中华革命党,任《民气周报》英文版主笔和中华革命党美洲支部部长。1916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外交硕士学位,后又获哈佛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赴英国伦敦大学深造,192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次年取得大律师资格,在伦敦执律师业。1923年又获牛津大学民律博士学位。1924年返国,历任南昌、厦门、中山等地的地方法院院长、湖北省高等法院院长,有“再世包公”的美誉。在厦门任内曾与英国交涉,收回鼓浪屿租界。1926年,任广州国民政府高级顾问兼外交部法律顾问。次年1月,国民政府迁武汉,赵冰协助外交部长推行“革命外交”,向英国强硬交涉,收回汉口、九江两地的英租界。历任财政部机要秘书、铁道部顾问、外交部次长、代理部长等职。后转任湖南大学、中央政治大学、广西大学、广东华侨大学教授。抗日战争期间,在广西率领三千抗日学生军开展游击战打击敌人。1949年秋,赵冰赴香港执律师业,被任为港督顾问。10月,与友人创办新亚书院,后组成香港中文大学,任董事长兼讲师,并任蔚文中医学院筹委会主任委员、辅仁书院董事长。受聘为中国文化协会、侨港新会商会等团体的法律顾问。著有《中国外交史》、《中国继承法》等书。
晚年,赵冰热心为社会服务,历任“世界龙岗义会”名誉会长、辅仁书院董事长、国立政治大学旅港校友会名誉会长、蔚文中医学院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应聘为“香港报业公会”、“中国文化协会”、“香港宗教哲学研究社”、“人生杂志社”、“国立广西大学香港校友会”、“侨港新会商会”、“香港茶楼公会”的法律顾问等职。1964年10月,赵冰在香港病逝。
新亚书院院长
钱穆挽联云:
赵冰已出版的著作有:《赵冰博士自传》、《中国外交史》、《中国继承法》、《报业法例》、《民国外交文存》、《念字箴言·引言》等;未出版的著作有:《大清律例研究》、《中国婚姻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