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三月二十日寅时,最初任直隶完县知县,不久升黄村同知,再擢天津道。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其父病故。弘燮承袭一等子爵,仍任天津道。后历任山东按察使、布政使,
河南巡抚。调任直隶巡抚10年后,加总督衔。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六月十八日申时病逝,终年67岁。赐谥“肃敏”。配吴氏,诰赠一品夫人。
赵弘燮步入仕途后,历任完县知县、唐县知县、天津道(先后两次就任)、直隶巡抚(加总督衔)等职。在唐县任职时,大刀阔斧地革除原来的陋规,并把革除事项刻为木榜,向全县士民公示,颇受称道。任职天津道期间,他兴建义学,减少徭役,修筑堤防,多有善政。天津西沽大清河上原来没有桥梁,来往行人极为不便,赵弘燮带头捐款,制成巨船,然后将巨船贯以铁索,牢系在两岸,成为一座很有特色的浮桥,过河的人们如履平地,对赵弘燮的功德赞不绝口。后人在天津市内建立了赵公祠,祭祀赵氏祖孙三人——赵良栋曾任天津总兵,其子赵弘燮两任天津道,其孙赵之璧曾任天津盐运使。
儿子:赵之璧(一说赵之壁),康熙六十一年(1722)袭一等子爵。乾隆五年(1740),补授户部郎中。乾隆七年(1742),补广西思恩府知府。乾隆二十七年(1762),授两淮盐运使。乾隆三十三年(1768),革职。乾隆三十五年(1770),任
长芦盐运使,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