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末生(조말생,1370年—1447年),
朝鲜王朝初期大臣。字谨初、平仲,号社谷、华山,本贯杨州。状元及第,受到
朝鲜太宗器重,儿子赵璿尚太宗女贞静翁主。他在
朝鲜世宗初年长期担任兵曹判书。后因贪腐而被流放,不久召还,官至领中枢院事,谥号文刚。
赵末生自幼聪慧好学,早年在儒臣
赵庸门下修习性理之学。建文三年(1401年,
朝鲜太宗元年)增广文科状元及第,是
河仑的门生,与
尹淮等同榜,初授料物库副使。后历任司宪府监察、司谏院正言和献纳,曾作为
河仑的书状官到明朝祝贺
明成祖登极。永乐五年(1407年,太宗七年)转任吏曹正郞,同年中重试第二名,授典农副正,不久拜司宪掌令、直艺文馆。永乐九年(1411年,太宗十一年)判缮工监事,随后拜
承政院同副代言,累升知申事(相当于后来的都承旨)。
永乐十六年(1418年,太宗十八年),拜吏曹参判,赵末生辞曰:“臣久处出纳之地(指承政院),暂无
启沃,超授资级,圣恩过重,心实有愧。”太宗表示:“欲置卿省宰,姑且徐之,勿辞。”不到一月就升为刑曹判书。不久因兵曹判书朴习不向上王太宗汇报军务,故太宗让他代朴习任兵曹判书,掌管军政侍从,太宗对他“宠待益隆”。他在此后八年长期担任兵判之职,曾大力支持太宗发动
己亥东征。然而他为官颇有腐败不正之嫌,时人形容他“怙宠逞欲,欺天罔上,弄权卖爵,凡于营生贪婪之计,靡所不至,富商大贾出入家庭,趋赴之徒不绝其门,役兵卒如奴隶,斫伐木石,崇侈室家。凡为士林,罔不鄙贱”。
宣德元年(1426年,
朝鲜世宗八年),他因贪腐行迹败露而被流放平山,两年后获得召还。宣德七年(1432年,世宗十四年),任同知中枢院事,翌年春,外放咸吉道都观察使,同年冬因病免职。宣德九年(1434年,世宗十六年)九月,拜中枢院使,翌年判中枢院事,迁艺文馆大提学。正统三年(1438年,世宗二十年),复判中枢院事,正统四年(1439年,世宗二十一年),赐
几杖,正统十一年(1446年,世宗二十八年)任领中枢院事,翌年四月二十七日去世,享年七十八岁。世宗辍朝二日,赐谥文刚(学勤好问曰文,追补前过曰刚)。杨州赵氏本不显赫,从赵启生、赵末生兄弟开始发达,赵末生去世不到两百年,其九世孙女被拣择为王妃,是为
仁祖继妃
庄烈王后。
《
朝鲜王朝实录》:末生气度恢洪,处事宽厚,太宗重器之。然玷污其身,终不任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