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昆,名赵质仑,
河北易县东邵村人,
抗日战争爆发后拉起一千人马,自封华北抗日第七路军司令。1938年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收编,1940年投日叛变。1949年在北京被捕,1950年被枪决。
赵玉昆,又名赵质仑,满族,1911年生于易县东邵村,“七七”事变前因合伙抢劫,被国民党易县警察局抓捕归案。“七七”事变之后,赵玉昆趁混乱之机逃出监狱。1937年9月,在易县城沦陷,各种地方武装蜂起的形势下,赵玉昆打起抗日救国的旗号,组织起一千多人的地方武装,自称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赵玉昆自称司令。1938年3月,为了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孟庆山领导的河北抗日游击军将赵部收编,并委任赵玉昆为河北抗日游击军第十路军总指挥。队伍发展到5,000多人。1938年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主力来到易县之后,赵玉昆领导的十路军被编为晋察冀军区冀中军区游击军第三支队,赵为司令员。1939年10月,赵部又改编为第五支队,1940年3月,赵玉昆带领着300多部下,400多条枪投降了日军,并被日军先后委任为特务队长、保安队长、易县代理伪县长。
赵玉昆叛变之后。首先杀害了晋察冀军区派到支队的政治干部十几人;继而“围剿”了定兴县路东办事处,杀害了办事处工作人员30多人;又抓捕杀害了中共定兴县委农会主任于江。1940年9月,赵玉昆带领日伪军包围了正在定兴县北辛参加会的定兴县县长,县大队长和县、区干部70多人。1941年5月,赵玉昆在易县东娄山又制造了“娄山惨案”,正在东娄山开会的定兴县政府干部和东娄山村的村民80余人遇害。
1941年9月,日军围剿狼牙山,赵玉昆带领他的伪保安队在狼牙山周围到处奸淫抢掠,捕捉党政干部和八路军伤病员。’1941年9月24日在狼牙山东南侧的刘家峪将易县县委书记、县长和手枪队包围,除县长王绍文负伤冲出突围,其余19人被捕。在狼牙山周围又先后制造了菜园惨案,北淇村“血井”惨案。
日军投降之后,赵玉昆带领他的汉奸武装投靠了国民党军队,于1945年9月被国民党军委任为第十一区第四联防区司令,11月又被改任河北省第二总队队长,后又改为河北省保安十五总队队长。
国民党军队在华北溃败后,赵玉昆更名赵质仑,以商人身份潜伏在北京市苏州胡同七贤里六号。1949年3月,赵玉昆在北京因贩卖毒品被公安人员逮捕。经北京人民政府、公安局二处预审科审理,查出赵玉昆的罪恶以及在易县欠下的血债,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押回易县执行,1950年10月19 日将赵玉昆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