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重德
原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赵重德(1917~2002),榆社县北寨乡郜村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太行合作总社运销部主任、分社社长兼沙河贸易局局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工商总局分公司经理,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处长。建国后,历任华北外贸公司出口部部长,华北猪鬃公司、中国畜产公司经理,对外贸易部局长、副部长。是中纪委委员。
赵重德1917年7月5日出生于山西省榆社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革命工作。民国27年(1938)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郜村抗日村长和村党支部书记。抗日战争期间,历任太行合作总社运销部主任、河北省沙河县合作分社社长、沙河县贸易局长、商店经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工商总局武安县阳邑镇德庆隆商店经理、邢台市商店经理。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冲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开展敌占区工作,筹集经费,保障物资供应。
解放战争期间,先后任晋冀鲁豫边区贸易总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边区贸易总局业务室副主任、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对外贸易处处长、华北对外贸易公司出口部部长、华北猪鬃公司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北京任中国畜产公司经理。1952年,作为代表出席中国政府在莫斯科召开的国际经济会议。1953年~1966年,先后任国家对外贸易部出口局、基地局、综合计划局、货源局副局长、局长,并兼任包装公司经理。1967年,任国家外贸易部第一业务组组长。1979年,任对外贸易部党组成员。1980年起,先后任国家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人事局局长、部机关党委书记、部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对外经济贸易部干部进修学院院长。1982年9月,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参考资料
赵重德.晋中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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