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北自治区
越南民主共和国时期的行政区划之一
越北自治区(越南语:Việt Bắc tự trị Khu)为越南民主共和国(越南语:Việt Nam Dân chủ Cộng hòa )时期的行政区划之一,存在于1956年至1975年。
简介
很长一段时期,少数民族聚居的越北(越南语:Việt Bắc)地区是越南共产党(越南语:Đảng Cộng sản Đông Dương)的主要根据地,少数民族积极参加了越南共产党领导的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因此,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后,在越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1955年4月29日先建立了西北泰苗自治区(越南语:Tây Bắc Thái - Mèo tự trị Khu),下辖莱州、山萝、义路三省。
历史事件
1956年7月1日建立了越北自治区,首府定在太原(越南语:thị xã Thái Nguyên),下辖北太、宣光、高平、谅山、河江五省。自治区党委书记、行政委员会主席为朱文晋(越南语:Chu Văn Tấn)。
1959年颁布的宪法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以实行区域自治。”
1975年12月27日,北越国会通过决议,撤消自治区一级的行政区划,并将一些小省和大省合并。同时撤消了越北自治区和西北泰苗自治区的建制。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6 18:01
目录
概述
简介
历史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