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华书院[Yùehuá Shūyuàn] 历史地名。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辖内,今越华路原布政司后街。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广东盐运使范时纪接受广州商人联名建议而倡办,为清代官办书院、广州四大书院之一。院舍四进:前座为大门,二座为大堂,三座为讲堂,后座为书楼和先贤祠。两厢为长廊,另有堂、厅、室等 20 余间。该书院颇获富商捐款,故经费充裕,招生亦多收商贾子弟。学制初定为 3 年一甄别,后改为 1 年一甄别。考试分为师课、官课 2 种,内容主要为四书文(八股文)、试帖诗,与当时科举考试紧密相关。光绪年间始加考经史古学。冯成修、梁廷枬、丁仁长先后任山长。鸦片战争时期,钦差大臣林则徐至粤查禁鸦片,曾驻节于此,作为行辕。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废书院、建学堂”,该书院改为广府中学堂。
越华书院,位于广东广州。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盐运司
范时纪及商人为培育寄籍广东之商人子弟,而集资购布政司后街一所旧宅创建。
院舍有四进:前座为大门;二座为大堂;三座为讲堂;后座为书楼及先贤祠。两厢长廊,另尚有堂、厅、室等20余间。环境幽静。延请名宿为山长,以培养“处则抱真学问,出则有真经济”之人才。初设膏火30名,皆给商籍子弟,其后,诸商久居广东,子弟多归民籍,甄别事例遂与粤秀书院同。每年二月十日前举行甄别考试,旗、民籍子弟皆可报考。封门
扃试,即日
缴卷,由监院官收齐后封置竹笥内,另单写明考卷数目,送抚院衙门评阅,评定列榜。初期只设院长1人,每月派商人1名轮流经理院中事务。后生徒增加,自三十一年始设监院官1人,旋又添设副监院官1人,共同管理院中一切事务。
道光八年(1828)录取内课生监89名、童生20名;外课生监36名、童生24名,共169名。生徒膏火与粤秀书院同,内课生童每名月给膏火银1.8两,外课生童每名月给膏火银9钱。每月考课3次:官课1次,师课2次。官课由督、抚、藩、粮、臬、道等衙门按月轮流课试。凡课期,诸生黎明登堂,封门扃试,即日收卷,次早送至主课衙门。课试内容为“四书”文1篇、帖诗1首。
光绪二十三年(1897)翰林院侍读丁仁长任院长,更定院章,规定除例课制艺外,兼课经史古学。官课分级按等次给予奖赏,较粤秀书院优厚,生监超等首名奖银1两,二三名各奖8钱,四至八名各奖5钱;特等首名奖5钱,二至五名各奖3钱。童生上取首名奖5钱,二三名各奖3钱。凡课试者,必须在讲堂会考,不准携入室内。如点名不到或原取无名者,概不收卷,以防代替包揽。
书院藏有图书二十七部,供诸生诵读。越华与粤秀、羊城、
端溪书院并称为广东
四大书院。历年捐置基金,经费较为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