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术语,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2023年1月1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实施。2024年4月1日,在部分地市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政策解读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2014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就医直接结算,规范和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5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意见》指出,目前,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与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异地就医结算手续依然比较复杂,异地医疗服务监管尚不到位。为此,要着眼城乡统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根据分级诊疗的要求,做好异地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在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严防欺诈骗保行为。
《意见》要求,以全面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省要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就医人员信息、医疗服务数据以及费用结算数据等信息的交换。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意见》要求,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居住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标准,不按照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执行。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
政府态度
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两会记者会上明确表示,两年时间建立中国的医保结算平台,实现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
2017年两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党组书记尹蔚民做客新华网《部长之声》,回应网民关切。尹蔚民表示,2017年年底之前,将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结算。
三步走的目标。第一步,首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都已经实现了,除西藏以外。第二步目标就是我们要在2017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子女在外面工作,老人退休了,把他接过去在异地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第三个目标就是在2017年年底之前,我们要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当然我讲的符合转诊条件,不是说所有人想上大医院看病就上大医院看病,因为我们医疗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指向就是分级诊疗,就是一般的小病、常见病就不要往大医院跑,就近就地就医。
2017年7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17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及社会普遍关注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工作进展情况。
政策实施
2021年1月1日,新疆作为国家第一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实现参保人员在北京市、上海市、云南省等12个省市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和药店购药费用,同年8月,新疆与全国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满足群众异地门诊就医、药店购药直接结算的需求。
新疆不断扩大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有效解决参保人员正常异地就医时碰到的跑腿、垫资问题。截至2022年3月底,新疆已接入国家医保平台定点医疗机构2717家,开通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951家,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439家,定点药店2220家。
新疆作为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累计结算18.87万人次,结算总费用40亿元,医保支付29.22亿元;新疆作为就医地,各省在新疆累计住院结算4.7万人次,结算费用7.02亿元,医保支付4.42亿元,极大缓解了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在外省发生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15.11万人次,医疗总费用5158.07万元,医保支付3596.44万元;新疆作为就医地,外省参保人员在新疆发生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5347人次,医疗总费用147.68万元,医保支付104.26万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疆还在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两个统筹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跨省异地结算试点。
2024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在部分地市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依托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实行试点地市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2024年12月1日,全国医保正式上线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实施现状
2023年6月,根据国家医保局消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药机构41.12万家,涉及医疗费用5134.55亿元,惠及10115.75万人次,减少垫付3050.58亿元。
截至2023年8月底,中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已经达到47.51万家,比去年底增长了45.33%。2023年前8个月,中国住院、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的跨省直接结算总人次突破了7000万,达到了7216.71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972.1亿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245.1%和91.77%。
2024年1月2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3年1至12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基本平稳,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9亿人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1536.74亿元,分别较2022年增长238.67%、89.91%。
2024年4月11日,国家医保局的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突破50万家,达到55.04万家,比2022年底增长了68.37%。二是全年住院跨省直接结算人次突破千万,达到1125.48万人次,比2022年增加557万人次,增长近1倍。目前初步测算,2023年跨省住院直接结算率超过80%,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三是全年门诊跨省直接结算人次突破一个亿,达到1.18亿人次,比2022年增加8542万人次,增长2.63倍。其中,已经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5种门诊慢特病结算331万人次,减少垫付33.52亿元。
2024年1—4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7030.62万人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594.95亿元,比2023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46.99%、38.99%。
2024年上半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基本平稳,惠及参保群众1.08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918.53亿元,较2023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24.69%、32.88%。
北京
2024年,为了进一步减轻广大工伤职工的就医负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北京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本次纳入试点范围的参保工伤职工有三类,包括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这三类工伤职工在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申请核准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后,就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时参保工伤职工经备案后,在异地参与试点的工伤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均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根据相关政策,异地就医工伤职工来京就医前,必须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工伤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 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异地就医工伤职工在北京市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北京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
2024年4月1日,北京市正式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当天下午,来自天津市的工伤职工陆女士来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通州院区住院治疗,成为首位来北京市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伤职工。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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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政策解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