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友于(1895—1927) ,名汝悌,1895年1月29日出生于山东省诸城县昌城镇道口村。曾任《益世报》编辑、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参加过五卅运动、国民党二大。1927年4月6日,路友于与李大钊等人共同被张作霖逮捕,后遭杀害,年仅33岁。
1924年秋赴
山西,介绍王振钧、纪亮加入国民党,成立山西省党部,赴
河南联络该省同志成立河南省党部,推进了国民党北方势力的发展。国民党“一大”后,为维护
国共合作奔走宣传。
1925年与其他同志组成“中山主义大同盟” ,同企图破坏
国共合作的国民党右派进行斗争。3月,他全力协助
李大钊召开抵制
段祺瑞“
善后会议” 的全国国民会议促成会。
1926年1月,赴
广州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返
北京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北京分会秘书主任。 “五卅惨案”后,起草《
北京国民大会宣言》,1926年3月18日,同
李大钊组织并参加北京各界反对英日等八国最后通牒的示威集会和游行,声讨英日帝国主义侵我中华,揭露军阀卖国和镇压人民的罪行,唤起民众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同年春再去
广州,任国民党组织部指导员兼秘书;秋返
北京任分会执行委员; 12月去
汉口。
1927年1月,国民党
北京特别市党部改组,被推举为执行委员兼商民部长, 同年3月返北京任职。时
北洋军阀张作霖正疯狂镇压革命,同仁劝其暂留
汉口,他道:“现在革命已到严重时期,成功与否,全视北方能否工作,吾辈当努力做牺牲者,岂屑斤斤为个人计安危哉! ”遂毅然北上。到达
北京时,已有若干同志被捕。
丁惟汾等国民党人都相继离京。他坚持在京同
李大钊一起工作,遣发已暴露身份同志,托同乡营救被捕者。4月6日与
李大钊等被
张作霖派兵捕于
苏联大使馆。4月28日,路友于被以“共产党” 罪处以绞刑。遗一男一女。他被捕后,在监狱和法庭上,面无惧色,据理斥敌,昂首登上绞刑台,慷慨就义。
1983年,经中共北京市委批准,市委统战部负责办理,在北京西山脚下的李大钊烈士陵园南侧的苍松翠柏中,树立了一座烈士纪念碑,碑前有用雕石、矮栏构成的象征性的墓地。石碑正面由烈士生前好友陶钝题写了“路友于烈士纪念碑”八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