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发起人、基督教新教的创立者、宗教改革家。曾在埃尔福特大学学习法律,1505年入奥古斯丁会学习神学,1507年任神父。1512年获神学博士学位后在维滕堡大学任神学教授。1517年撰写《九十五条论纲》,反对罗马教廷出售赎罪券,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他在神学上强调因信称义,宣称人们能直接读《圣经》获得神启。提倡用民族语言举行宗教仪式,将《圣经》翻译成德文,以《圣经》的权威对抗教皇权威。
人物经历
路德于1483年生于德意志埃斯勒本(Eisleben)。曾先后在曼斯菲尔德、马格德堡、埃森纳赫等地学习,1501年进入莱比锡大学,次年获文学士学位,1505年获硕士学位,曾致力研究经院哲学。1505年5月进入埃尔福特大学法学院,准备作律师。同年7月进入埃尔福特奥斯定会的隐修院当了隐修士,1507年领受神父职。1508年被维登堡大学(University of Wittenburg)聘为讲师,1512年获神学博士学位后,在维登堡大学开设圣经学常设讲座,兼管教会工作。
1517年左右,教皇利奥十世派约翰·台彻尔(John Tetzel)到德意志各地兜售赎罪券聚敛资财,不少诸侯及市民阶层对此甚为不满。于是,路德在1517年10 月31日(也有人说11月1日)以学术争论的方式在维登堡城堡大教堂的大门上张贴出了《九十五条论纲》,此举得到各阶层支持,同时也触怒了罗马教廷,于1518年8月命令路德到罗马受审。次年,路德连续发表《关于教会特权制的改革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信》、《论教会的巴比伦之囚》和《论基督徒的自由》等文章,公开提出教皇无权干预世俗政权,宣称教会如果不能自己进行改革,国家政权应予以挽救,并将罗马教会称为“打着神圣教会与圣彼得的旗帜的、人间最大的巨贼和强盗”。他还明确指出:教皇不是《圣经》的最终解释人,信徒人人都可直接与上帝相通而成为祭司,无需神父作中介。
利奥十世于1520年10月宣布开除路德教籍。路德在诸侯和市民的支持下决定公开对抗,写了《反对敌基督者的通谕》一文,并于12月10日当众烧毁教皇通谕及一些教律。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为了在政治上与法国抗衡,希望得到教皇的支持,反对路德的改革。因而在1521年帝国会议上,决定执行教皇通谕,给路德判罪。但由于与会诸侯的反对和路德本人在被审讯时的强硬态度,会议最终决定先放路德离开,然后判罪并下逮捕令。路德在归途中,萨克森选侯以拦劫绑架方式把他送进瓦特堡加以保护。路德在瓦特堡隐居期间,致力于圣经的德语翻译。这时,路德的拥护者已经行动起来,宗教改革运动如燎原之火,迅猛发展。
1522年3 月,路德从瓦特堡返回维登堡,责备那些行动起来的拥护者“过分了”。他在讲道中宣称“反对以暴力来改革教会。”同年一些拥护路德的中小贵族,曾以人道主义诗人胡登和骑士济金根为首发动起义。当胡登邀请路德与济金根会见时,路德回答说:“我不愿意靠暴力和流血来维护福音。”在1529年马尔堡会谈中,路德拒绝了各方包括茨温利提出的内部和解、一致对抗罗马教廷的建议,同瑞士宗教改革派分裂。
理论成果
路德是新教在信仰和制度等方面的主要奠定人之一。自 1524年第一本维登堡赞美诗问世起,他写的许多圣诗至今仍著称于世。1529年他编写的《教理问答》和1530 年他参与制订的《奥格斯堡信纲》均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他在瓦特堡开始的圣经翻译和修订工作,20余年间从未中辍。这项工作不仅具有重大的宗教改革意,也是德国语言史和文学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在圣事问题上,他曾于1520年仅承认传统教会所认定七件圣事中的洗礼和圣餐两项,当时曾遭英王亨利八世的反对。以后路德在这方面的见解也趋于保守,主要表现于他主持制定的礼仪改革中,仍保留了一些古老传统。
路德的主要神学观点可以概括为:1. 上帝的道。2.十字架神学。3.福音与律法。4.教会与圣礼。5.两个国度。
出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