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形态研究系列丛书之8 ——本书围绕中国
大陆法系刑法中的重要概念——身份犯展开研讨。作者首先对刑法中的身份以及身份犯之身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又对身份犯的概念、特征进行了界定与探究。作者首创了混合身份共犯的概念,并对混合身份共犯进行了学理上以及立法上的分类。还对不同类型下的混合身份共犯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对于解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混合身份共犯的整体定性以及各犯罪人刑事责任承担有指导意义。
自2003年8月《犯罪形态研究系列丛书》编委会正式成立,为了扩大本《丛书》的社会效应,2005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犯罪形态研究精要》(上、下册),以此作为本《丛书》的序曲,开始了《犯罪形态研究系列丛书》的研究发行。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研究获得长足发展,现今已是姹紫嫣红。与此同时,一些研究犯罪形态的专著也已陆续出版,如80年代专门研究未遂犯、教唆犯、故意犯和过失犯的专著;90年代专门研究危险犯、行为犯、间接正犯、预备犯的专著;最近几年专门研究不能犯、持有犯、
身份犯、帮助犯、
结果加重犯的专著。其中有几本就是我本人和我所指导的硕士生或博士生的论著。这些专著的陆续问世,反映的并不仅仅是犯罪形态研究的状况,更主要的是反映了犯罪形态的深入研究及刑法理论发展之必然这样一种态势。换句话说,它与刑法理论的深入发展是相伴而行的,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刑法理论深入发展的一个标志。文章大家写,何必限一人。同样的题目或者同样内容的题目,出版几部不同的专著,这不仅是学术争鸣的需要,也是学术繁荣的表现。为此,已经问世的犯罪形态研究专著,虽然题目与本《丛书》相同,但只要谋篇布局、基本内容和观点论证有着较大差别的,我们仍作为本《丛书》之一列入出版计划。
一是小题目与大规模相结合。本《丛书》的写作采用小题大做的方式,各个专题基本上是定位于末级犯罪形态,题目小,资料少,难度大。但是,《丛书》是按30本构设,每本20万字左右,总计约600万字,分三年陆续完成并出版,也称得上是鸿篇巨制。
二是创新性与深入性相结合。本《丛书》的部分专题系国内外刑法理论中前所未论,具有开创性,大部分专题在国内外的刑法著述中虽曾论及,但仅一带而过,未曾展开。而这些专题的研究要达到本《丛书》的篇幅要求,是必须依托于深入性的。换句话说,本《丛书》的每一个专题只有将创新性和深入性结合起来,才能完成撰写任务。
三是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本《丛书》的理论性已不言自明。其实用性则体现在《丛书》的每一本都有结合分则或实践进行研究的内容,这是由犯罪形态本身就具备刑法总论与各论错综交织的天然特征所决定的。
杨辉忠,男,1970年8月1日出生于安徽省灵璧县,1985年随父母迁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1992年毕业于
吉林大学法学院,分配至新疆奇台县人民法院工作。1995年考取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著名刑法学者吴振兴教授,1998年毕业,分配至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2003年考取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继续师从吴振兴教授。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