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歧视”,与法不符,与理不通,与情不容,就是一个“闹剧”,2011年3月,中国某网络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名为《国内最雷的高校招聘——安徽省皖南医学院招聘教师竟然笔试前先过身高关》的帖子,颇受网友关注。
发帖者名为“jing”。他说,2011年2月25日,安徽省
皖南医学院人事处在其网站上公布了《皖南医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硕士毕业生考试通知》。通知要求应聘者在2011年3月8日前往考场确认信息,3月9日考试。
他回忆当时的情景说:“时不时有老师把应聘的部分硕士生叫到一边测量身高,男生矮于170cm,女生矮于160cm的,禁止参加笔试。”“jing”因为身高不到170cm而失去了考试资格。
在
皖南医学院的网站上看到,考试通知中的确未明确提出身高要求,但校方在“注意事项”一栏用“黑体字”注明:“经确认,凡符合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原因有三:其一,既然是招工,总要有个标准,据介绍这次招聘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但找遍该《标准》的字里行间,却没有身高方面的限制;即使退居其次,以《重庆市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也不违该《细则》“男性身高不低于1.6米”的标准。其二,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大学生就业更加困难,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地方都应为
大学生就业创造宽松的环境,人为地设置就业藩篱,则是与国家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的。其三,这些考生考试的成绩都很优异 ,只是身体有点“微瑕”,诸如“个矮”之类,完全不会影响工作,我们更应多点人文关怀。
安徽
江淮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继能表示,无论是国家颁布的《
教师法》,还是国务院制定的《
教师资格条例》,以及教育部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均没有就公民取得教师资格作出身高限制。“招聘老师限制身高是没有道理的。只有特殊专业,如体育类专业才会有身高要求。”他说。
事实上,教育系统的“身高歧视”早有案例。在2009年的湖南武冈市中小学教师招聘中,毛卫华、达丽娟、彭娟辉与喻平旺四位考生因为身高太矮被教育局拒绝录用。
2009年11月22日,达丽娟等四名考生向
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
武冈市教育局违法行政,侵犯其合法权益,并要求教育局按照法律程序录取他们。这起案件被称为“湖南省招聘教师身高歧视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