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售价格法,这种方法是指按联属企业一方在购进有关货物后再出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价格(即转售价格),扣除转售方适当的毛利润额(进销差价) 后的价格,作为确定联属企业之间这类货物交易的公平市场价格标准。
按联属企业一方在购进有关货物后再出售给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价格(即转售价格),扣除转售方适当的毛利润额(进销差价) 后的价格,作为确定联属企业之间这类货物交易的公平市场价格标准。在中国,因市场份额、地域、合同期限、支付条款、数量与质量等因素所造成的交易差异很难合理消除,中国税务机关在实践中较少采用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作为调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