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为适应理、工种高等院校开设辩证逻辑课程的教学需要而编写的。全书共十二章。除第一章论述辩证逻辑的性质和对象外,其余各章分别论述了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概念、判断、推理、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方法、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方法和科学理论。
作者认为,辩证思维就是
主观辩证法或思维辩证法,就是
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辩证思维的形式就是概念的辩证法、判断的辩证法和推理的辩证法。作者还认为,对立统一规律这个宇宙的根本规律表现在思维领域,就构成了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这个基本规律规定和制约着辩证思维的其他非基本规律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规律等。本书在一些地方涉及到了范畴问题,但未设专章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