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纳税人甲全月
应纳税所得额为501元,纳税人乙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他们的
边际税率都是10%,而甲的
平均税率为5.01%,乙的平均税率为8.75%,边际税率不能真实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根据课税对象数额增加时边际税率的变化情况,可分为不变、提高和降低3种。课税对象增加边际税率不变的,为
比例税率;课税对象增加边际税率提高的,为
累进税率;课税对象增加边际税率降低的,为
累退税率。这3种税率体现着3种不同的
税收负担政策。比例税率使纳税人的增量收入中,
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不变;累进税率使纳税人的增量收入中,个人可支配收入相对减少;累退税率使纳税人的增量收入中个人可支配收入相对增加,从而对经济产生不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