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文学院于1984年正式创建,由
辽宁省作家协会主管。伴随着新时期文学的发展足迹,她以传承鲁迅精神和“
东北作家群”传统为己任,立足辽宁,面向全国,是集文学培训、文学创作、文学研究于一体的文学人才中心,是广大文学青年和作家心中向往的圣殿和梦中拥抱的家园。
辽宁文学院现校址位于已被列入
世界文化遗产的
沈阳北陵公园东部,占地面积近7000平米。作为全国作协系统工作先进、声誉良好的文学院之一,全国和省内许多著名作家、评论家、人文学者都应聘作为我院的兼职教授、青年作家导师。建院二十多年来,已成功举办了4届青年作家班,2届高级作家班,8届作协会员培训班,3届文学创作职称培训班,4届新锐作家班。已有多人分别荣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全国
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奖;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
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戏剧文华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以及
冯牧文学奖、
冰心文学奖等国家级重要奖励。 自1997年开始,辽宁文学院又先后启动了全省签约作家(现已6届)、特邀评论家聘任制,并在省作协领导下实施具体聘任管理。
辽宁文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18人,多种方式办学聘用22人,总计40人。学院下设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附设辽宁电大学教学部、中科院心理学函授大学辽宁分校、中小学生作文辅导中心、辽宁文学院图书馆暨辽宁及东北作家资料馆;主办《文学院刊》内部通讯、辽宁文学院青年作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