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是指导辽宁沿海经济带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09—2020年。
简介目录
(此稿是2009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的文稿,正式文件将略有修改并于之后公布)
前 言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重大意义
第一节发展优势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三节战略意义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发展原则
第三节战略定位
第四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空间布局
第一节提升核心
第二节强化主轴
第三节壮大两翼
第四章产业发展
第一节做大做强优势工业
第二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三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第五章城乡发展
第一节推进城乡统筹
第二节提高城镇综合功能
第三节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六章社会事业
第一节积极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
第二节努力扩大就业
第三节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第七章基础设施
第一节加快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第二节加强能源设施建设
第三节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第四节推进信息设施建设
第八章开放合作
第一节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第二节扩大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
第三节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第九章资源环境
第一节节约保护水资源
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
第三节大力节约能源
第四节加强环境保护
第五节推进生态建设
第十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第二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节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第四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第五节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前 言
辽宁沿海经济带位于我国东北地区,毗邻渤海和黄海,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6个沿海城市所辖行政区域,陆域面积5.65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920公里,海域面积约6.8万平方公里。2008年末,常住人口约18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695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8605元。辽宁沿海经济带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我国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重要区域,在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开放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促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其对东北等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特制定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本规划是指导辽宁沿海经济带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09—2020年。
第一章
第一节
发展优势
辽宁沿海经济带是我国北方沿海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具有诸多的比较优势。区位优势明显。位于环渤海地区重要位置,是东北经济区与京津冀都市圈的结合部,地处东北亚经济圈的关键地带,与日本、韩国、朝鲜隔海邻江相望,邻近俄罗斯、蒙古,是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是欧亚大陆通往太平洋的重要通道。资源禀赋优良。拥有约2000平方公里的低产或废弃盐田、盐碱地、荒滩和1000多平方公里可利用的滩涂;镁、硼、钼、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储量较大;宜港岸线约1000公里,80%以上尚未开发;双台河口、丹东鸭绿江口湿地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1300多平方公里。工业实力较强。造船、机床、内燃机车、成套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石化、冶金等原材料工业在国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石油、电力等能源工业规模较大;拥有一批国家骨干企业和大量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及产业工人。交通体系发达。大连、营口等港口拥有300多个生产性泊位,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32个,已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依托沈山、哈大等干线铁路,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疏港和支线铁路运输网络;沈大、沈山、丹大、盘海营等多条高速公路贯穿区内;大连、丹东、锦州3个空港已开辟87条国内航线和46条国际航线。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国家继续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东北地区步入全面振兴的新阶段,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加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国家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发挥优势、加快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日益加快,为辽宁沿海经济带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创造有利条件。辽宁沿海经济带进一步发展仍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整体发展缺乏统筹协调,尚未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产业集聚度不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淡水资源严重不足,生态环境压力较大;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对外开放总体水平不高。此外,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日益显现,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压力也在加大。
第三节
战略意义
进一步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关系到国家发展全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布局。促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培育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将提升北方沿海地区发展水平,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促进东北地区与环渤海地区相互融合,形成全国沿海地区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有利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强化服务和带动功能,将进一步增强辽宁省和东北地区总体经济实力,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推动形成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有利于更好地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提升辽宁乃至整个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将为加强与东北亚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深化中日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加快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创造条件。
第二章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改善民生,着力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一体化发展,率先实现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目标,在振兴东北和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对外开放全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谋划长远;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全面推进;既要加快自身发展,又要加强与周边地区协调互动,努力实现城市农村相互促进、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坚持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突破行政区划界限,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统筹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水平,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坚持发挥优势、集约发展。依托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港口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打造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提高集约化规模和水平。坚持保护环境、持续发展。加强生态建设,注重环境保护,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开展清洁生产,推进节能减排,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立足辽宁,依托环渤海,服务东北,面向东北亚,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带、生态环境优美和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区,形成我国沿海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充分发挥东北地区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创新国际合作机制,全面参与东北亚及其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打造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沿海开放地带,提升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以大连港为中心,整合沿海港口资源,拓展港口功能,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现代港口集群。加强主要港口和集装箱干线港建设,全面提高航运、物流等服务功能,建设完善的航运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带。依托沿海港口资源,坚持高端发展的战略取向,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及配套产业,培育一批世界级企业和品牌,打造若干规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产业集群,建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带。生态环境优美和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区。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屏障、绿色空间和生态城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打造文明富裕、安定和谐的宜居区域。第四节主要目标到2012年,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国沿海地区平均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0000元;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升;城镇化率提高到65%;城乡居民收入显著增长,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增强;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环境质量接近全国先进水平,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一些重要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城镇化率提高到70%,城乡居民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环境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率先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
第三章
进一步提升大连核心地位,强化大连—营口—盘锦主轴,壮大渤海翼(盘锦—锦州—葫芦岛渤海沿岸)和黄海翼(大连—丹东黄海沿岸及主要岛屿),强化核心、主轴、两翼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一核、一轴、两翼”的总体布局框架。依据战略定位,充分考虑现有开发强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培育建设一批发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准确、产业分工合理、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重点区域和产业集群。
第一节
提升核心进一步增强大连的综合实力,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其核心地位和龙头作用,带动区域加快发展,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完善航运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拓展物流网络,搭建高效物流平台,建设一批辐射面广、流量大的优势货品及集装箱物流基地,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分拨和配送中心,加快构建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星海湾金融商务区,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金融人才,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吸引和集聚中外金融机构,健全现代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造船及海洋工程基地、大型石化产业基地、电子信息及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大力发展集成电路、海洋与生物工程等高技术产业集群,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聚集区。
第二节
强化主轴大连—营口—盘锦主轴是哈大和东北沿海两个一级发展轴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这一主轴,在支撑东北沿海经济带快速崛起的同时,服务带动哈大经济带优化升级。加快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重点发展船舶制造、石油化工、机床、精密仪器仪表等,配套发展航运、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临港产业集群。加快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现代物流等产业,逐步建成大型临港生态产业区。加快盘锦辽滨经济区建设,重点发展中小型船舶修造、光电、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合成橡胶等产业。依托沈大交通走廊和大连、营口、盘锦等重点城市,建设好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
第三节
壮大两翼渤海翼。加快锦州滨海新区建设,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新材料、制造业、船舶修造等产业,建设锦州湾国家炼化基地和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加快盘锦石油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发展石油装备制造与配件、石油高新技术、工程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建成我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快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建设,重点发展石油化工、船舶制造与配套、有色金属、机械加工、医药化工和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快培育其他基础好、潜力大的园区发展,推进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尽快形成规模。黄海翼。积极培育发展庄河工业园区、花园口经济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长山群岛经济区、皮杨陆岛经济区,重点发展沿海临港装备制造、新材料、石化、能源、家居制造、服装服饰、水产品增养殖和加工、旅游、现代物流等产业。进一步发展丹东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精密轻型装备等装备制造业,制药、精细化工以及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旅游、口岸物流等服务业。
专栏1
辽宁沿海经济带各类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大连出口加工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辽宁瓦房店炮台经济开发区、辽宁长兴岛经济开发区、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大连金州经济开发区、辽宁普兰店经济开发区、大连甘井子工业园区、辽宁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辽宁丹东前阳经济开发区、辽宁锦州经济开发区、辽宁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辽宁锦州沟帮子经济开发区、辽宁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辽宁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辽宁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辽宁盘锦经济开发区、辽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辽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辽宁葫芦岛八家子经济开发区。
第四章
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具有基础优势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原材料工业,做大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提高产品质量,逐步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做大做强优势工业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交通运输设备、通用设备及成套设备制造业,支持大型压缩机、大型重载精密轴承、大型船用曲轴、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等产品的研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实现突破。调整船舶工业结构和布局,大连、葫芦岛重点发展大型、高附加值船舶制造及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丹东、营口、锦州、盘锦积极发展以修船、中小型专用船舶制造为主的各具特色船舶工业。加快发展以客车及发动机、电力机车为重点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大连重点发展发动机、城市轨道车辆和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丹东、锦州重点发展大中型客车和汽车安全气囊等汽车零部件产业。大连、营口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制冷设备、特种轴承基础件等通用设备制造业。盘锦、营口、大连重点发展石油装备、冶金成套装备、风电设备及港口和机场仓储物流装备等大型成套设备。提升原材料工业。石化产业重点发展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材料和有机材料,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培育形成若干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业集群。统筹考虑中俄原油管线建设和俄罗斯及其他地区原油进口因素,结合锦西炼油异地改造,适当扩大葫芦岛等地炼油能力,盘锦、锦州重点发展石化下游深加工和高端石化产品。冶金产业重点发展精品板材、特钢产品和钢材深加工,大连重点发展以不锈钢、轴承钢、工模具钢、齿轮钢、弹簧钢和高合金钢为主的特钢产品;营口重点发展宽厚板、冷(热)轧薄板等;葫芦岛、锦州重点发展有色金属产品生产加工。营口重点发展镁质材料,大连重点发展以化学建材为主的新型建筑材料。发展高技术产业。大连、营口、锦州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半导体照明、应用电子、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产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葫芦岛培育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承接京津冀地区电子信息产业转移。大连、营口重点发展基因工程制药、疫苗、生物芯片、检验试剂盒、动物药、海洋药、中药饮片及生物医用材料等。以大连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及中科院大连科技创新园为依托,重点发展膜、信息光电、纳米、金属复合、精细化工等高性能新型材料和复合、节能环保材料;加大丹东硼化工新材料开发和利用,加快发展锦州、营口钛白粉产业。发挥锦州光伏产业优势,发展硅材料,逐步建成多晶硅和硅电池研发生产基地。
第二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依托重要交通通道和运输网络,加快建设大连国际物流中心和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丹东区域性物流中心,支持发展重点物流园区;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完善物流信息平台,提高对腹地物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推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高增值电信业务、软件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互联网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建立综合性软件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城市管理以及适应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的信息化系统,重点在大连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开发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扶持和培育技术创新型第三方服务企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积极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优化城市各类流通设施和商业网点布局,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流通设施和流通网络,支持一批现代大型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发展专业特色市场,积极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和营销方式,营造便捷、舒适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滨海、边境、湿地、人文、森林等旅游景区的建设,加强优势旅游资源的开发,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和工业、农业观光等特色旅游,整合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密切与省内、东北和环渤海地区旅游合作,推进旅游一体化发展。积极扶持会展、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依托大连动漫产业优势,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产业集聚区。推进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第三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优质专用良种,加快标准粮田建设,推进粮食集约化、专业化生产,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发展果品、花卉等特色农业,推进产业化经营,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推进畜牧饲养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和精深加工,推广稻田河蟹生态模式养殖,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加工基地。继续推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建设,扶持壮大远洋渔业。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鼓励发展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促进产学研结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盘锦、营口、丹东重点发展优质稻米生产加工;大连、丹东重点发展水产品和畜产品生产加工;大连、营口、锦州、葫芦岛重点发展优质水果、设施蔬菜、名特优杂粮、薯类、花卉生产加工;丹东及大连的东部山区重点发展食用菌、中药材、蚕桑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服务和安全防控体系。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监理鉴定、农产品质量监管及村级服务站点等公共服务机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技术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体系。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服务三农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专栏2
产业发展重点工业。重型装备、制冷设备、石油工程装备、核电及风电等新能源装备、数控机床、特种轴承等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基地;船舶与船舶配套、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轨道车辆等交通运输装备产业基地;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产业基地;大型石化产业基地;精品钢材生产基地;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研制和生产基地;新型建材基地;新材料、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光伏、无水印染等产业基地;集成电路、半导体发光二极管、高密度印刷电路板、移动通信产品等项目。现代服务业。金融商务区;软件开发和服务外包产业基地;物流园区;特色旅游区等。现代农业。增产千亿斤粮食工程;设施农业建设工程;优质水果开发工程;特色产业开发工程;规模化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工程;水产品健康养殖工程;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第五章
城乡发展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以特大城市为龙头、大城市为主体、中等城市及各类中小城镇有序发展的网络化城镇体系。以发展县域经济为载体,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分配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合理规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一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电信息、广播电视网络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城乡社会管理,改革户籍制度,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将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进一步增强第二、三产业对第一产业的服务带动作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城乡、通畅便捷的现代化市场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
第二节
提高城镇综合功能增强中心城市功能。大连要重点拓展航运、金融、研发、物流和信息服务等核心功能,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产业聚集区,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丹东要发挥沿海、沿江、沿边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拓展商住、旅游、贸易等城市功能,建成我国东北东部地区重要的现代化沿海边境城市。锦州要发挥区域交通枢纽和辽西中心城市的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和锦州港服务功能,逐步建成临港产业基地、我国东北西部地区重要的出海口。营口要依托港口和临近腹地的优势,建成东北地区重要的出海通道、环渤海地区重要的临港工业基地和现代化港口城市。盘锦要依托石油等资源优势,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建成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具有北方水乡特色的石油化工城市和环境宜居的滨海水城。葫芦岛要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承接京津冀都市圈辐射,进一步发展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产业聚集区,建成辽西走廊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带和滨海宜居城市。在拓展城市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城镇建设。依托综合交通通道,加强城镇组群建设,积极培育若干区位优势明显的新兴城镇,增强综合支撑能力和服务功能;加快县城关镇和重点镇发展,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产业园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加快向园区聚集。
第三节
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对农村经济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发展“一县(市)一业”和“一县(市)一品”。推进优势资源深度开发,形成一批名牌产品,做大做强县域工业企业。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开发建设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分类引导乡镇和村庄建设。加强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的乡镇和村庄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与城市的融合。扶持基础较好的乡镇和中心村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提高集聚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基础薄弱、人口持续减少乡镇和村庄的居民向城镇和牛心村集聚。因生态环境、地质灾害、移民需要撤并搬迁的乡镇和村庄,加强原址土地整理,合理选择安置区,实行整村推进。注重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价值的乡镇、村庄人文环境的延续,重视保护整体风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农场居民点供排水、交通道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提升村镇、农场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大江河海堤、渔港、小型水利工程、可再生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加大对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和草场围栏农村“六小工程”的投入。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高信息化服务“三农”的水平。
第六章
社会事业以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积极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推进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培训集团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培训,增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特色和专业人才。以大连为重点,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和继续教育研修基地。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与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大连、锦州等高校优势,加大船舶制造、软件开发、生物工程、金融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沿海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努力控制重大传染病,防治职业病、地方病,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体制改革,促进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发展。构建城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第二节
努力扩大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扩大就业规模。继续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各项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大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就业培训政策。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及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企业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节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机制。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完善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第七章
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效清洁稳定的能源保障体系、水资源开发配置和防洪减灾体系、高速安全覆盖城乡的信息网络体系,增强区域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加快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港口。以大连港为核心,整合港口资源,优化港口功能分工,打造现代化港口集群,构筑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形成以大连港、营口港为主要港口,锦州港、丹东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葫芦岛港、盘锦港为一般港口的分层次布局。大连港以远洋干线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近洋和内贸集装箱运输,形成集装箱运输干线港。营口港、锦州港和丹东港以内贸和近洋航线集装箱运输为主,并承担向周边集装箱干线港的喂给运输,形成集装箱运输支线港。煤炭运输系统以锦州港为内蒙古东部地区煤炭下水港,大连港、营口港、丹东港等港口为煤炭接卸港,主要为沿海电厂等企业服务。进口原油运输系统形成以大连港为主、营口港和锦州港为辅的接卸港布局。沿海铁矿石运输形成以大连港和营口港为主,锦州港和丹东港为辅的接卸港布局。散粮运输形成以大连港为主,营口港、锦州港为辅的粮食装船港布局,根据沿海粮食加工工业的布局和发展需要,在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和丹东港布局建设粮食接卸设施。铁路。加强连接区域内外的快速铁路通道建设,重点建设北京—沈阳—哈尔滨(大连)、锦州—营口、沈阳—丹东等铁路客运专线,打通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和东北西部沿海港口至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煤炭运输通道。加快建设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和各港区疏港铁路,逐步建成现代化的铁路运输系统,实现区域内主要干线的客货分线运输和铁路客运快速化。公路。完善区域内高速公路网络,建设丹东—通化、丹东—海城、庄河—盖州、绥中—凌源、盘锦—阜新、皮口—长兴岛等多条高速公路。加快区域内国省干线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航空。加快推进大连、锦州机场迁建和营口机场前期论证,以及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丹东机场扩建,全面提升机场服务水平,逐步培育形成以大连门户枢纽机场为主,以丹东、锦州等支线机场为辅的民用航空格局。增加连接日本、韩国、俄罗斯远东和欧洲、北美的国际航线航班。完善与国内各主要城市间的干线网络,加大航班密度。积极发展支线航空。
第二节
加强能源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增强能源供应能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清洁利用能源。加强电源建设,调整火电装机结构,继续推进“上大压小”。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建设城市区域大型热电联产工程及县(区)热源工程。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大连红沿河二期和葫芦岛徐大堡沿海核电、大连驼山等沿海风电场、丹东蒲石河等抽水蓄能电站等工程建设。加强电网改造和建设,完善电网结构和布局,实施城乡电网改造和建设工程,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技术水平。推进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辽河油田勘探开发,加快锦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大连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大型油气项目建设。
第三节
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合理开发与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快建设大伙房水库输水、锦凌水库、青山水库等一批水资源调配工程,改造城市、建制镇供水管网,加快研究论证“东水西调”工程建设可行性,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加强防洪体系建设,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加快实施中朝界河塌岸严重和重点防洪河段防洪、重点河道及重点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沿海防潮堤工程,加快辽河河口综合治理,提高防洪防潮能力。加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涝区治理、农村小水电工程。第四节推进信息设施建设加快以光纤通信为土的智能化、综合化、宽带化、高速化的现代通信网络建设,逐步扩大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范围,加快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络,积极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推动数字电视网络建设。整合网络资源,积极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网络信息安全能力建设,建立网络信息安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规范信息服务业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安全应急通信预案,建立健全与网络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并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应急通信系统。
专栏3
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一)交通码头:大连鲇鱼湾港区、营口仙人岛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营口鲅鱼圈港区30万吨级矿石码头,大连大窑湾港区三期、锦州港二港池集装箱码头工程,锦州港四港池煤炭码头。航道:营口港仙人岛港区、鲅鱼圈港区25万吨级航道工程,丹东大东港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铁路:北京—沈阳—哈尔滨(大连)、锦州—营口、沈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锦州—赤峰铁路,东北东部铁路通道,辽宁沿海港口疏港铁路等。公路:丹东—通化、丹东—海城、庄河—盖州、绥中—凌源、盘锦—阜新、皮口—长兴岛高速公路等。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丹东机场扩建,大连等新机场建设。
(二)能源红沿河二期等沿海核电工程,大连驼山等沿海风电场工程,城市区域大型热电联产工程及县(区)热源工程,绥电二期等高效大容量火电工程,丹东蒲石河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电网改造和建设工程,锦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和大连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秦沈输气等沿海油气管道工程。
(三)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三湾水利枢纽及输水、锦凌水库、青山水库、三道湾水库工程,加快猴山水库、上窝铺水库、夹河水库、半拉山水库、龙头山水库、头道河水库、沙里寨水库,石湖水库、张家堡水库及白石水库尾工工程前期工作。
水资源配置: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一步、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二步、大伙房水库输水应急入连工程,大连、营口、盘锦、锦州市配水管网改造工程,凌海、北镇等重要县镇供水工程。加快观音阁水库输水、龙源供水、引洋入连、铁甲水库供水、“东水西调”工程前期工作。
防洪防潮: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丹东城市防洪工程,盘山闸扩建,白云闸工程,鸭绿江国际界河整治工程,海防堤建设工程,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庄河、凤城、宽甸、义县、凌海、盖州、兴城、建昌、绥中等县城防洪工程,辽河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大凌河、小凌河,大洋河、瑷河、六股河、大辽河口、重点中小河流等河道防洪工程。
小型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庄河、东风、东港、营口、大洼、盘山、王石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中型灌区节水与改造工程,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农村小水电工程。
第八章
开放合作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加强国际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着力构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加快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第一节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汽车及零部件、船舶等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其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大力发展海外工程承包、信息技术、金融保险、国际运输等服务贸易,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积极引进造船、机械装备等先进技术和进口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积极吸引外商投资,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领域。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充分发挥大连国家软件基地的集聚作用,大力引进国内外软件企业。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引导和规范外商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规范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机床、造船、钢铁等企业在国外建立生产基地、营销中心、研发机构,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工程承包。通过并购国外企业和研发机构,获取关键技术和营销网络。建立健全相关支撑和服务体系,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节
扩大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积极开展与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扩大与日本、韩国在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提高合作水平。大力发展边境互市贸易,巩固发展与俄罗斯、蒙古、朝鲜的经贸关系,不断扩大贸易规模,拓展合作领域。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经贸合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合作方式,为不断扩大经贸合作创造条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努力拓展优势产品出口市场,探索合作种植和加工橡胶、棕榈油等产品的新途径。充分发挥“新辽经贸理事会”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新加坡在金融、教育、质检、物流、港口、旅游、环保、交通、新闻出版等领域的双边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继续扩大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技术研发、经济贸易、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合作。
第三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健全与省内其他区域互动合作机制。加快建立与沈阳经济区、辽宁西北部地区的联合与协作机制,强化沿海与腹地的有效衔接,发挥比较优势,相互促进、互为支撑、共同发展。借助东北亚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促进沈阳经济区向外拓展;借助沈阳经济区雄厚的重化工业基础、较强的研发和配套能力,推进沿海地区加快发展,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辽宁沿海经济带与辽宁西北部地区的通道建设和产业衔接,促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在辐射带动辽宁西北部地区加快发展的同时促进自身发展。加强与东北腹地的良性互动。推进连接东北腹地的综合运输通道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东北中部通道(大连—哈尔滨—佳木斯—同江)、东北东部通道(大连—丹东—图们—抚远)和东北西部通道(锦州—阜新—内蒙古),密切与东北腹地的联系。加强与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工业走廊的分工协作,推进与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经济合作,加快区域间产业的梯度转移,服务和促进东北腹地经济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以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为龙头、东北腹地保税物流中心和内陆无水港为节点的东北保税物流网络。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充分发挥港口和产业优势,加强与环渤海地区的京津冀都市圈、山东半岛城市群的合作,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的经济联系,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第九章
资源环境高度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倍加珍惜水资源和土地等资源,强化渤海环境治理和保护,实行科学合理、严格完善的管理制度,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节约保护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取水、供水、用水等全过程节水,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形成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水价形成机制。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积极开辟多种水源,研究劣质水、微咸水和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生活小区、工业企业建立中水回用系统。制定电力、石化、钢铁等行业和高耗水企业节约用水的管理办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强化水文水资源设施监督监测,建立水质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制度。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严格保护城乡饮用水源地,建立区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遏制地下水超采。
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涉及公共利益、具有特殊功能的林地、湿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最大限度地利用矿山废弃地、废弃盐田、重度盐碱地和荒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做到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重点用好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支持重点发展地区优先使用规划起步区内土地。优化生活用地,提高小城镇和农村的建筑容积率,减少占用耕地。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依据已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合理开发和保护海岸线资源,严格控制海岸线的使用,按照已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类型区推进岸线开发,保护原生海岸生态系统。统筹协调各涉海产业的用海布局,避免盲目圈占海域。加强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从严控制围填海用海项目。节约、集约使用稀缺的近海海域资源。
第三节
大力节约能源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实现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抓好钢铁、煤炭、电力、化工等重点领域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提高低耗能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在节能中的运用,加速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重点实施一批节能工程。严格执行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大对高耗能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单位能耗目标考核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严格耗能项目和产品的市场准入。推行节能产品认证,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建立科学的资源节约管理制度,推广和应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第四节加强环境保护推进清洁生产,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清洁生产审核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并实行重点行业资源消耗和排污强度标准,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坚决关停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大幅减少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强化重化工业的污染治理。提高大中型港口、停港船舶和海上石油平台、海洋工程的废水、废油、垃圾回收与处置设施的配备率,确保达标排放。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体系建设。控制与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减少农业施肥和农药造成的污染。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加快规划和建设城乡污水、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集中式处理设施,提高处理率。实施渤海环境保护工程和辽河流域、大凌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加强对近岸海域环境的监测与评价,建立健全海洋赤潮(绿潮)及其他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辽河口、大连湾、锦州湾等近岸重点海域污染防治,实现海域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通报制度,健全环境污染行为联合惩处机制,完善跨界污染防治的协调和处理机制。建立完善减排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落实污染减排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问责制。研究推进排污权交易和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第五节推进生态建设加强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地质遗迹、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资源等的保护,以山脉、水系、岸线为骨干,利用林地生态廊道、河流生态廊道和海岸带功能区连通生态源地和生态节点,构建完善的沿海生态网架。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海岸基干林带和消浪林带。加大沿海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护,建设辽河流域等重点河道生态建设、大伙房水库水源区水土保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地下水超采与海水入侵治理和城乡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强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加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切实加大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力度,加强黑脸琵鹭、丹顶鹤等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和管理。加强口岸疫病病情防控,防止有害生物入侵,维护生态安全。加强重要海洋生态系统保护。
专栏4
沿海地区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蛇岛老铁山自然保护区、大连斑海豹自然保护区、城山头海滨地貌自然保护区、辽宁仙人洞自然保护区、白石砬子自然保护区、丹东鸭绿江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医巫闾山自然保护区、双台河口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大连长海海洋珍贵生物自然保护区、锦州义县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营口玉石岭自然保护区、葫芦岛白狼山自然保护区、葫芦岛虹螺山自然保护区。
第十章
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自主创新和人力资源支撑能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快构建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探索适应区域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模式。加快完善行政管理法规体系,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重点企业跨所有制、跨区域联合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关键领域、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集中。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创新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才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培育电力市场,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鼓励发展民营经济,逐步提高其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平等保护各类产权,推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和相互促进,增强区域经济活力。推进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机构改制、重组和上市。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加快建立网络化产权交易平台,尽快形成统一互联、流转顺畅的产权交易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理顺各级财政收入分配关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领域倾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区域内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建立信息资源利用一体化保障机制,统一信息交换规范和标准,促进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加快环境监测治理一体化,共同建设区域内联防预警机制,统一环保标准,实现区域内空气和水污染同步治理。统筹公共事务管理,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节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引导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逐步提高研发投入比重。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促进创新要素的集成和整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中介机构。研究制定鼓励高技术企业和传统企业相互融合的政策措施。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建立由经济、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政策制定协调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支持创新的投融资环境,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拓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创新型企业的引导性投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制度环境。
第三节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高端人才引进工程、优秀海外学子辽宁创业计划、高端智力柔性引进计划、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地构筑计划,启动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依托重点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吸引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外学子创业,集聚海内外高端人才。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培育创新型人才,加快建设高层次企业家队伍和数量充足、结构优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训、选拔和培养力度,实施人才联合培养工程,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高技术人才和高层次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构建高素质创新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
第四节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重大项目布局、土地和海域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区域内能源、交通、水利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在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节能减排和民生工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股权投资机构发展,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加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扩大规模。
第五节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辽宁省人民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推进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做好区域内相关规划的修编和调整。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协调,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统筹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监督评估。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向国务院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