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的部门管理机构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是辽宁省应急管理厅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
主要职责
(一)起草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煤矿安全生产地方政策、标准。
(二)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三)负责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定期督查,依法监督煤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四)组织指导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五)负责统计、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推广应用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法规与培训处。组织起草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煤矿安全生产地方政策、标准,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关闭工作,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负责全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负责全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组织煤炭行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三)安全技术处。指导监督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煤矿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信息调度、统计、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及应用,按权限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有关事项的审查。
(四)安全监督管理一处。负责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煤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监督指导省属国有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监督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一通三防”工作,负责指导瓦斯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省属国有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省属国有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按权限负责停产整顿省属国有煤矿恢复生产验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处。指导和监督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监督地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对地方煤矿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市、县(市、区)开展煤炭企业“一通三防”和瓦斯监测工作,指导、参与地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与地方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现任领导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省煤矿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明祯
省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良
省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伟宏
省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耿文涛
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一级巡视员:王献辉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8年11月4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2号-甲
参考资料
领导简介.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
领导简介.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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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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