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辽宁省省政府下设的职能部门。
基本信息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
省政府直属机构,为
正厅级。
根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军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拟订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指导跨地区重点扶贫项目。
(四)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省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处)。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开展扶贫工作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牵头协调扶贫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综合处合署办公。
(二)规划财务处。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参与拟订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扶贫相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资金监管、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扶贫处。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指导省级党政机关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协调行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省内地区间对口帮扶,组织开展有关扶贫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外事和社会扶贫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开发指导处(政策法规处)。拟订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的扶持标准,组织推动金融扶贫等扶贫创新工作,指导各地区组织实施、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跨地区重点扶贫开发项目,负责组织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动态监测,指导贫困人口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劳务转移工作,指导贫困地区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扶贫项目的相关工作,指导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的指标任务,组织起草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五)督查考核处。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政策和规定,组织开展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督查考核意见执行情况,负责信访工作。
现任领导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军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解永孚、郭善瑞、吕宏伟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8年11月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