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是由辽宁省政府批准的,专门组织、辅导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公益性事业机构,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
主要职责
对全省14个市、122个文化馆、864个文化站负有业务辅导、艺术培训、理论研究、活动组织、示范引领的职责,是全省群众文化系统的业务龙头。
工作成果
近年来,省群艺馆切实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创新公益文化模式,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前提,以“人人参与文化、人人享受文化”为根本宗旨,着力公共文化服务,着力群众文化成果展示,注重群众广泛参与,注重文艺成果共享,把全省群众文化业务基础建设与基地建设相接轨,示范性地带动全省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乃至文化站的工作,推进全省群众文化工作的全面繁荣。
省群艺馆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群艺馆作为全省中心馆“龙头”作用,认真总结和探索新的公共文化服务思路和管理模式,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新亮点,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截至2018年12月,辽宁省群众艺术馆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