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 “青少年是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应区别情况,完善援助制度,使他们都能健康成长”的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我省青少年健康成长事业的发展,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福利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
辽宁省公益基金会联合爱心企业发起辽宁省青少年健康成长援助(专项公募)基金。
基金简介
该基金的设立,是探索青少年健康成长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新模式。通过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赢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参与,搭建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援助的公益平台。
基金宗旨
致力于通过募集资金,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广泛实施青少年健康成长援助与引导,资助灾区、家境困难以及其他弱势青少年群体的成长需求,为他们提供医疗(包括生理、心理)、生活、综合素质等健康成长方面的救助、扶助。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综合素质能力,让青少年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充满关爱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基金主要来源
1、发起人出资,由
辽宁省公益基金会联合爱心企业发起。
2、出资人出资,向社会各界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募出资人。
3、捐赠人资助,吸引海内外热心公益事业的合作银行、优秀企业和个人的捐赠,拓宽基金来源渠道,多方募集捐款。
4、由基金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公司开展义拍、义卖、义演、公益赛事、广告以及其他多种方式的公益活动募集资金。
5、通过公益平台对基金所辖资源进行运营投入,通过商业运作产生收益,达到基金自身良性循环发展的目的。
使用范围
1. 援助人群:辽宁省青少年群体(7-17岁和18-40岁)
2. 援助内容:让广大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得到导引和援助
a. 生理、心理、思想以及生存能力方面的健康成长援助。
b. 为贫困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青少年提供获得学业以外平等的综合素质教育机会。
c. 引导校园乃至全社会创建适合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硬件环境和软件氛围。
d. 实施公益培训计划,为青少年更好的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搭建青少年与社会的衔接平台。
基金实施计划
“成长工程”是一套综合工程,她以弱势青少年健康成长援助为责任,以省青少年健康成长援助基金为依托,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广泛开展身心健康以及才艺、技能等综合素质培养方向的援助,注资“天使艺术团”、“成长传媒”、“健康成长教育基地”、“成长创业大厦”等公益项目,并相继开展“心理援助咨询”、“法律援助咨询”、“家庭教育咨询”、“青少年自信心及抗挫能力训练”、“ 青少年自护教育”、 “青少年艺术养成教育”以及专为女孩子准备的“健康少女课堂”等系列公益活动。
1. 汇聚公益传播使者:汇集并注资青少年公益志愿者组织,号召广大文艺青年,捐建辽宁省公益天使艺术团,实施“成长大使”计划。
2. 架设公益传播桥梁:与省内各院校合作,捐建校园公益文化传媒机构平台,实施校园文化与社会文化的有机整合,建立校园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3. 建设公益传播基地:与省内中小学合作,捐建辽宁省青少年健康成长素质教育基地,开展贫困青少年文学艺术类综合素质教育援助。
4. 打造公益传播载体:开展、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编写、创作、推广青少年健康成长有关影视作品、出版物。
基金将充分尊重捐款人士、团体的意愿,以感恩之心和有效机制确保善款使用,同时还将运用有效的传媒手段,广泛传颂捐赠者的美名和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