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3月,初始院址设在辽源市丝绸厂东侧(小二楼内),后于1987年迁至辽源市龙山区信宁街4号,新建了办公楼、审判法庭。2000年11月,在辽源市向阳大街(即现人民大街1540号)的新办公楼落成启用至今。
法院简介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4年3月,初始院址设在辽源市丝绸厂东侧(小二楼内),后于1987年迁至辽源市龙山区信宁街4号,新建了办公楼、审判法庭。2000年11月,在辽源市向阳大街(即现人民大街1540号)的新办公楼落成启用至今。全院现有在编人员113人,其中,本科学历103人,博士1人,硕士8人,专科1人,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职能机构为:政治部、执行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研究室、监察室(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司法辅助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教处。执行局内设执行处、综合管理处、复议监督处、申诉审查处。
法院建设
建院近30年来,辽源中院坚持开拓创新、励精图治,实现了审判工作大发展、队伍素质大提高、物质条件大改善、全面建设大加强;审判业务形成刑事、民事、行政、立案四大体系齐头并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格局。2000年以来,我院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近2万件,涉案标的总金额达 亿元,并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帮扶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平安吉林建设先进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在新的历史时期,以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刚为首的院领导班子,进一步提出了“争创全省一流法院”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培育一流的法官队伍、打造一流的审判业绩、实现一流的法院管理、配备一流的物质设施、塑造一流的司法形象、推出一流的人民法庭、积累一流的工作经验”等“八个一流”的工作思路,为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绘就了美好蓝图,必将在我院历史上画出更加浓重的一笔。
所获荣誉
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帮扶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全省法院系统平安吉林建设先进法院、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
现任领导
王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