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达州市工商局
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一个地方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等责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承担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三)对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四)指导局直属单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相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人事教育科
组织管理本系统及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县(市、区)工商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评比表彰及争先创优活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等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分局及县(市、区)局班子成员的档案管理。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负责文秘事务(并承担主要领导秘书工作)、政务信息、督查、文书档案、保密、接待、机要管理、信息管理、局长信箱的回复和综合性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及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宣传工作,拟定政务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做好统计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监督检查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命令情况;对所在单位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经上级授权后进行初步核定;受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申诉;按照有关规定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所在单位党组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研究、制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负责所在单位及所属系统财务,经费和基建的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计划财务科
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办法;管理本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监督检查市、县工商系统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的财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对下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定期对本局各协会、中心等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经卫体协的日常工作;牵头实施机关科室队会中心目标管理;负责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对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选拔的考察。
法制科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调研、协办工作;负责市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拟定法制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局工商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消保科
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定起草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拟定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年度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协助相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的业务工作。
企业科
组织实施企业登记管理、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管理内资企业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的证照,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非法经济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内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分类监管工作;承担文明窗口的创建工作。
外资科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市属及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注册监督管理。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调查掌握当地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名称核准、年度检验、验照贴花工作;指导查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取缔无照经营的行为;指导协调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统计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商标广告科
(一)商标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负责一般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行为调解,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扶持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弛名商标,组织实施知名商标的认定和复审工作。
(二)广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它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告监测;指导协调对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广告审查工作和广告行业协会工作。
经检支队
依法查处全市范围内各类经济违法案件;对全系统经检办案实施个案指导、大案督办;依法调处基层局查办的各类案件。
市场规范管理科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交易规则、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负责市属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和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承担文明市场的创建工作。
公平交易监督科
组织实施制止垄断、不正当竞争具体措施、办法;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督、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会同法制科承担案件复议工作,会同计划财务科做好办案经费、罚没上交款的管理及系统办案装备工作;指导经济检查的办案工作;牵头组织相关科室依据职能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
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受理公民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假冒等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提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根据申诉举报案件信息的性质进行分类,及时向各县(市、区)工商局12315机构及市局有关业务科室分流、督办,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负责对申诉举报案件信息的整理分析、统计上报、储备管理工作;公布消费者申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正确引导消费;指导、督查和考核下级12315机构工作。
信用协会
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组织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推广与认定。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与行业、会员与会员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行业自立,承办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有关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牵头负责政府采购以外的公用物资的集中采购;负责局机关服装的统一征订、发放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办公设备及职工宿舍区公用部分的修缮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院内的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消防、办公楼电梯安全管理及院内的园林建设及绿化工作,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爱国卫生工作;负责机关节能减排的具体工作落实;负责机关职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信息中心
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计算机通讯网络数据中心建设;指导本系统网络的技术保障、安全保密防患,各类软件的应用推广、升级维护、数据备份等工作;承担系统内人员计算机应用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信息化建设;承担网络信访(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热线、凤凰山下网络论坛)的办理和回复;协调相关科室做好内外网相关信息的录入。
信访办
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传达落实上级和市委、市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落实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受理全局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宜并向上级机关报告查处结果;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协助省工商局和市信访部门做好本系统群众赴国家、省、市上访的劝退工作; 受理和办理局长接待日工作;检查和指导全系统的信访工作;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党组制定措施提出建议;承担市局机关并指导全系统的安全工作。
消委秘书科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在国家机关制定、实施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向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就该行业的商品、服务问题提出建议;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广告情况、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调查、比较和分析,并公布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支持或者接受消费者委托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个私协
向广大会员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向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协助提供信息、人才、技术、法律咨询等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建立党、团、工、妇等组织,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监督管理,向有关部门推荐先进典型,向人大、政协推荐代表、委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社会公益活动。
市场协会
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会员开展市场经营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和理论研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发展市场经济,提高管理水平方面的政策和相关立法建议;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市场向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组织会员积极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开展文明市场和无假冒伪劣市场创建活动,增强市场服务功能,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指导各县(市、区)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分会工作。
广告协会
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与行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促进企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强广告理论研究;举办全市行业会展,推广先进的广告制作技术、设备、材料、工艺;开展市内及省际广告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有关事项。
工商学会
组织实施全市工商系统的理论研讨,并编印《达州工商》内部刊物及发放工作。
局志办
负责市局史志的修订编撰工作。
参考资料
达州市工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3 23:2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