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让特莱(,-)是
法国北部布列塔尼省的贵族,历史学家,法学家。与杜摩兰是同时代的人物,当时,布列塔尼省刚加入法国,封建势力强大,实行闭关自守政策。他站在封建贵族的立场,他站在杜摩兰的对立面,反对契约当事人实行“意思自治”,极力推崇属地原则。著有
仅在立法者的境内有效。由于主权是属地的,主权只及于它的境内,法律也只及于它的境内,在其境外无效。根据这个原则,他提出物权问题依
物之所在地法,不动产的继承依
不动产所在地法。
达让特莱主张把法则区分为物法、人法和混合法。他主张把领域内一切人、物、行为都置于当地习惯的控制之下。他认为只要有可能,一个法则就应该认为是“物”的,只有在极其例外的场合,才赋予它们以“人法”的效力,才可随人所至而及于域外。为了限制“人法”的适用范围,他还发展了法则区别说早已提出的“混合法”这个概念,并且认为,尽管这种“混合法”既涉及物又涉及人,但它们更接近于“物法”。以达让特莱为代表的这一派有一句格言,就是“一切习惯都是物的”,并且认为主权管辖的界限与法律适用的界限应是一致的,一切法律附着于制定者的领土,因而法律也只能且必须在境内行使。
达让特莱的思想反映了当时封建势力的要求,他极力推崇具有封建割据性质的地方自治,主张一切法律附着于制定者的领土,这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几乎又回到了过去的绝对属地主义立场上,显然阻碍了国际私法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