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变化发展,反映物质固有属性、状态、趋向和生成过程,相互联系而又有所区别的同一序列的概念。
解释
运动是物质普遍具有的根本属性。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再完全是其自身或完全不是其自身的存在形式,它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运动和物质是密切联系、不能分离的。一切形态的物质都处在运动的状态中,任何运动都有物质的担当者;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没有运动的物质和没有物质的运动,都是不可想象的。运动和物质一样是永恒的,它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
物质运动的源泉、动力不是外在的力量,而是物质自身的内在矛盾。唯物辩证法的运动观与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不同,后者把运动和物质割裂开来,或者设想没有物质的“纯粹运动”,或者断言存在不动的惰性物质。变化和运动是同一的,都意味着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物质由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的过渡和转变。变化显示着物质运动的不同过程、状态和趋向。一般的变化就是运动。变化显示着运动的不同状态;不显著的或显著的、渐进的和飞跃的、量变的和质变的。变化显示着运动可能的多种趋向:可逆的或不可逆的、上升的或下降的、前进的或后退的等等。发展较之于运动、变化是更为深刻的概念。它概括着事物上升的、前进的运动或变化,揭示着事物的生成过程。它凝结着事物运动、变化的成果,反映着事物的新陈代谢的规律。
事物的进程可能出现种种偶然性,经历起伏曲折的道路,但必然趋势是由低级到高级的过渡、转变,旧事物的衰颓、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成长。发展是对这一趋势的概括。宇宙中的事物既有上升的过程,也有下降的过程;与一些事物的上升路线相对应,另一些事物沿着下降的路线运动、变化。宇宙是在物质运动的“永恒的循环”中,在事物的生生灭灭的交替中发展前进的。所以,发展本身是在各种趋势的斗争,在上升和下降的路线交错中实现的。唯物辩证法区别于形而上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主张用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观点,反对用静止、停滞和凝固的眼光观察问题,对待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