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强,1957年生,浙江宁波人,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所长、法学教授、历史学研究员、博士;1994年获授广东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家称号。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王后学院、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代表著作有《构建和谐广东的法律思考》、《21世纪经济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和《西势东渐与东方世界的回应》等。
伍廷芳,广东新会人,3岁随父从新加坡返广州芳村定居。清末民初著名的法律改革家、司法改革实践者,先后就读香港圣保罗学院和伦敦林肯律师学院,是首位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曾在香港任大律师。后入李鸿章幕府任法律顾问,参与中法谈判、马关谈判等。旋任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公使。1902年主持修订法律,提出废除酷刑、建立陪审员和律师制度等主张。1911年任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总长,主持南北议和,达成清室退位。1912年担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主持民国的司法改革事宜。
《近代法制改革者:伍廷芳》以翔实的史料和通俗的文字,描述了伍廷芳主持清末法律改革和民初司法改革实践的生平事迹,并对其一生的功过作厂客观的评价。《近代法制改革者:伍廷芳》是广东历史文化名人丛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