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价金额核算制
会计学术语
进价金额核算制亦称“进价记帐、盘存计销法”。指以进价金额来控制实物负责人经营商品的购、销、调、存情况的一种商品核算方法。一般适用于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和批发企业。采用进价金额核算,手续简便,便于及时调整售价,便利商品销售,减少损耗。但这种方法手续不严密,平时不能掌握商品的库存情况; 并且,商品调价、损耗、差错等都挤入商品销售成本,容易掩盖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因此,采用这种核算方法,必须加强进货验收制度,建立严格的销货款管理制度和商品实地盘点制度,以便加强管理,保护商品物资安全。
它的基本内容是: (1)库存商品用进价金额核算,即库存商品的增加和减少均用进价记帐,同时,按实物负责人设立明细帐户。(2) 商品销售后按实收货款记入“营业收入”帐户,不反映商品 销售数量,平时不结转商品销售成本,也不注销“库存商品”帐户。(3) 商品发生一般升溢、损耗或变价等影响库存商品结余金额时,在会计上不作帐务处理,但发生事故性损失时,为了查明责任,进行处理,应进行专门核算。(4) 定期进行实地盘点,查明实存数量,用进价计算库存商品总额,然后倒挤已销商品进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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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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