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非关税措施
进出口许可制度是非关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将长期存在,并广泛应用。
管理范围
1、禁止进出口技术和货物
2、限制进出口技术和货物
3、自由进出口技术及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
4、其中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
禁止进出口制度
禁止进出口管理
· (一)禁止进口
· 禁止进口,列入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 1、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
· (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
· 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麝香等。
· 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安全、环保)
· 第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
· 第六批:履行《鹿特丹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而颁布的,如: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
·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
· 来自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 动植物病源(包括菌种、毒种等)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
· 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货物及其包装;
· 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用压缩机;
· 滴滴涕、氯丹等;
· (3)其他各种原因停止进口的商品。
· 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含汽车空调器);
·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 旧服装
· 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
· 氯酸钾、硝酸铵
禁止进口的技术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
· 第一批:涉及钢铁冶金和有色冶金、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筑材料生产技术等技术领域。
禁止出口货物
· (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四批。
· 第一、三批,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
· 如: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防风固沙用发菜麻黄草
禁止出口的货物
· 第二批:保护森林资源:木炭
· 第四批:硅砂石英砂及其他天然砂
·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
· (3)其他:如劳改产品
禁止出口的技术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 —核技术、测绘、地质、药品生产、农业等技术领域的技术
限制进出口制度
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
· (一)限制进口管理
· 限制进口管理的主要原因:
· (1)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 (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
· (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
限制进口管理的主要原因
· (4)建立或加快国内特定企业
· (5)对农、牧、渔业有必要限制的
· (6)保障国家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
· (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
限制进口货物管理方式
· 许可证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两种。
· (1)许可证件管理
· 包括进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濒危物种进口、限制类可利用废物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进口、黄金及其制品等管理。
· (2)关税配额管理(相对数量限制)
· 规定关税配额税率和数量总额,限额内、外实行差别税率。这是一种相对数量的限制。
· A、07年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
· B、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尿素磷酸氢二铵
· 实施目录管理
· 程序:签订合同前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进口申请”,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核发“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才可以签订合同,再次向商务部申请并核发《技术进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两次申请、两次核发)。程序(申请、意向书、合同、许可证)
限制进口技术管理
· 第一批:涉及生物、化工、生物化工、石油冶炼和石油化工以及造币技术等6个领域16项技术。
· 报关时,应主动提交进口许可证
限制出口
· 限制出口管理的主要原因:
· (1)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 (2)保护人体、动、植物健康,保护生态环境
· (3)实施与黄金白银进出口有关措施
限制出口管理的主要原因
· (4)保护自然资源
· (5)输往国市场容量有限
· (6)出口市场秩序严重混乱
· (7)其他规定,国际条约协定规定
限制出口货物管理方式
· ①出口配额限制:所谓配额,就是预先确定允许出口的数量。分为:
· A、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规定绝对数量的方式实现限制出口的目的。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直接分配方式,获得配额证明后,换发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 B、出口配额招标: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招标方式,中标者发放配额证明后,换领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 ②出口非配额限制
· 许可证管理, 非数量限制货物,包括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两用物项、军品等,直接签发许可证进行出口管理
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 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 实行目录管理、许可证管理,目录外技术或目录内技术但无许可证,不准出口。
·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 程序:向商务部申请、核发《技术出口许可证》。
技术管理
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范围
· 除禁止和限制管制的货物、技术外,都属自由进出口管理商品。
· 基于监测需要,我对部分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则实行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 是进口前进行自动许可性质的登记;
· 只要申请,有关发证部门一律核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 只要是非禁止或限制的、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收到备案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并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可持证凭以外汇、银行、税务报关等手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1 18:51
目录
概述
管理范围
禁止进出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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