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合同法(Forward contract)是指具有
远期外汇债权的公司与银行签订卖出或购买远期外汇的合同,以消除
外汇风险。
出口商在签定贸易合同后,按当时的
远期汇率预先卖出合同金额和币别的远期,在收到货款时再按原订汇率进行
交割。
进口商则预先买进所需外汇的远期,到支付货款时按原定
汇率进行
交割。
这种方法优点在于:一方面将防范
外汇风险的成本固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将不确定的
汇率变动因素转化为可计算的因素,有利于成本核算。该法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两种货币的风险冲销,能同时消除时间风险和价值风险。
一家意大利企业向美国某公司出口货物,该企业三个月后将从美国公司获得80000美元的货款。为了防范三个月后美元汇率价格的波动风险,意大利企业可与该国外汇银行签订出卖80000美元的三个月远期合同。
假设签订此远期合同时美元对
欧元的
远期汇率为US$1.0000=EUR0.8900,三个月后,意大利公司履行远期合同,与银行进行
交割,将收进的80000美元售予外汇银行,获得
本币71200欧元;如此操作就消除了时间风险与
货币风险,最后得到了本币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