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
违反我国广告法律的广告
违法广告,指的是广告行为人由于实施了违反我国广告法律,行政法规的广告违法活动,使广告受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依照我国民法规范而承担法律后果的广告的总称。违法广告大多是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存在不科学的表述,误导消费者。工商部门对2012年8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监测抽查,15家媒体因发布严重违法广告榜上有名。
涉嫌欺诈
2011年8月12日,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对外通报20则涉嫌违法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其中有8则是“免费送”、“超低价”广告,属于混淆视听的虚假宣传,涉嫌商业欺诈。
相关查处
据介绍, 西藏拉萨主要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医疗、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对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对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了整治;组织召开了拉萨地区主要媒体座谈会,通报了国家工商总局对我区部分媒体广告抽查监测情况,深入监督大众媒介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情况;通报了部分媒体广告抽查监测情况,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进行了批评和告诫。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我区主要媒体广告违法率总体呈下降趋势,整治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确保了广告市场规范有序。
今后,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将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精神,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虚假医疗、药品、保健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及收藏品、招商加盟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将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及类似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让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扎实推进我区广告战略实施。
以“超低价”偷换概念
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简称媒购委)监测发现,某卫视播出“9元钱买电脑”短片广告,宣称“开办9元大卖场,原价4980元的金冠皇,真正的平板随身触控笔记本电脑手机,只要9元,具有288项超强配置,超长待机,能看上万个电视视频”,但广告最后9元的手机又变成了499元,为体现“超值”,还又把本身就该配的电池和耳机包装成500元的大礼包免费送。
中商联媒购委会长王文学指出,这些虚假宣传纯属涉嫌商业欺诈,呈愈演愈烈之势,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实际上最后都不能以宣传的超低价正常购买,无非是制造假象,刺激消费者冲动购买。
演艺人士仍作违法广告
媒购委还发现,仍有继续顶风发布涉嫌违法违规医疗器械、药品、减肥等短片广告。
名人依然现身一些违法广告,包括相声演员刘伟主持的“药品骨傦康黄金组合”广告、雷恪生现身的“药品菊明降压丸”广告、相声演员李建华出现的“保健品野荆条蜂胶苦瓜软胶囊”广告。
王文学会长指出,利益驱动、缺乏监督监管和处罚,是违法违规广告屡禁不止的根源。媒购委已展开调查,就相关标准起草立项和筹备进行工作,希望尽早推动媒体购物行业标准出台,改变当前混乱局面。记者 廖爱玲
20则违法广告
医疗器械类
“熊氏降压仪”
“药品骨傦康黄金组合”
“药品菊明降压丸”
“药品药品苗秘清毒”
“药品气血双生合剂”
“药品息喘丸”
“药品邦列安”
“药品风痛康膜”
“药品任仲传风痛康膜”
首饰类
金手镯199买1送6短片
金手镯199元表面有金买1送5
保健品类
“野荆条蜂胶苦瓜软胶囊”
“保健品海福健”
电子类
“9元买电脑”
“手机相当于99元,免费送黄金对表”
“100元买电脑”
“1000只手表免费送”
“利润10元2折手机”
“399元买手机送黄金对表”
2011
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公布了此次监测抽查发现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  这十大严重违法广告是:
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该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阜阳新闻频道(安徽)、呼伦贝尔新闻综合频道(内蒙古)、吴忠综合频道(宁夏)、张掖新闻频道(甘肃)。
乌龙养血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都市时报(云南)、大河报(河南)、太原晚报深圳晚报
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发布媒体:楚天都市报(湖北)、扬子晚报(江苏)、辽沈晚报(辽宁)、半岛晨报(大连)。
浪漫香榭丽系列化妆品广告。该广告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保证产品效用,夸大产品功能,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济宁一套(山东)、天津一套滨海频道、本溪一套(辽宁)、三明一套(福建)。
化妆品广告。该广告使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保证产品效用,使用纯天然制品等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乌鲁木齐新闻频道(新疆)、牡丹江新闻综合频道(黑龙江)、邵阳新闻综合频道(湖南)。
颐玄虫草全松茶食品广告。发布媒体:大理一套(云南)、吉安一套(江西)。
金王蜂胶苦瓜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使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发布媒体:山西卫视贵州卫视、青海卫视。
国老问肝茶食品广告。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使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发布媒体:南国都市报(海南)、西宁晚报(青海)、生活报(黑龙江)。
同仁修复口服胰岛素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发布媒体:北方新报(内蒙古)、南宁晚报
北京海华癫痫病专业医院医疗广告。该广告宣传诊疗技术,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发布媒体:福建东南卫视广西卫视、内蒙古卫视。
2012
违法广告
●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医疗广告。
●禾力康整形医院医疗广告。
●大庆东城医院医疗广告。
甘露消渴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
消渴降糖片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长春新宇制药有限公司)。
●仙草堂8元曲古7补3(腰腿痛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本溪仙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特研脑塞通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
●十一味甘露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公司)。
●海洋眼药迅康利明(清心明目上清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清心明目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极融牌大肚茶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
●巴西雄根(兴安健鹿牌参鹿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大兴安岭兴安鹿业有限公司)。
国老问肝茶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陕西蓝枫保健有限公司)。
●妙巢胶囊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
2015
十个情节严重违法广告如下:
(一)贵州安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枫荷除痹酊(广告中标示名称:火麒麟)”,其功能主治为“苗医:抬奥、抬蒙;僵健风,潘村,莫干已。中医:祛风除湿,舒筋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寒湿阻络引起的手足麻木,关节肿痛,腰腿疼痛”。广告宣称“风湿骨病吃药多年,不如苗药喷骨几十天,颈椎病快速见效、腰突一喷一揉疼痛消、骨质增生一喷一揉就见效”等。
(二)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哈敦海鲁木勒十三味丸(广告中标示名称:九九肠胃康)”,其功能主治为“清腑热,消‘粘’,止痢。用于胃肠痉挛,呕吐,腹泻,赤白痢疾”。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胃肠病保证治一个好一个,胃肠同治第一方,病除只需三剂药,根治胃肠有奇效”等。
(三)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天麻头风灵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金沐方)”,其功能主治为“滋阴潜阳,祛风,强筋骨。用于一般性头痛,手足麻木,慢性腰腿酸痛”。广告宣称“治好麻木只需三盒药,一盒祛风邪,周身关节不酸痛,二盒强筋骨,手脚腰腿不麻木,三盒通神精,治好麻木有金方”等。
(四)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养心定悸膏”,其功能主治为“养血益气,复脉定悸。用于气虚血少,心悸气短,心律不齐,盗汗失眠,咽干舌燥,大便干结”。广告宣称“90天即可将心脏内所有血栓化成水样血液,血液循环速度恢复至25岁左右,三个月血脂、心率都正常,心脏内连头发丝大的血栓都没有了”等。
(五)通化爱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洋参雪哈口服液”,其功能主治为“滋肾润肺,健脾益气。适用于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咳嗽盗汗。神疲乏力,食欲减退手足心热,心悸气短,失眠等以肺肾阴虚、脾气不足为主要表现者”。广告宣称“服用一个周期,可使血压平稳,3个月脑血栓基本恢复正常,阳痿早泄一周就好,3-5天胃肠炎可好转,风湿骨病当天止疼、骨股头坏死等效果显著”等。
(六)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枕治疗仪(广告中标示名称:曲度腰枕治疗仪)”,其适用范围为“腰肌劳损腰椎退行性病变、腰椎间盘突出等病症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防治腰突不复发,使用7天,腰腿酸麻明显好转腰腿轻松,使用15天,腰腿酸麻胀消失,使用1-4个月,大多数腰椎间盘突出患者,突出部位全面复位”等。
(七)西宁董氏康复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骨刺贴膏”,其适用范围为“骨质增生、颈肩腰腿痛、腰肌劳损、神经性疼痛、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症状”。广告宣称“5年的颈椎病,只几贴头不晕了,一个多周期的时间,治好了我八年的老腰突,贴了第二天,关节不僵硬不痛,2个月用完,全面康复了,10年都没犯了”等。
(八)山东普比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普比欧牌阿胶含片”,卫食健字(2003)第0104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调节血脂”。广告宣称“可以防止乳腺癌的发生,气色精神得到改善防止衰老,每天含几片,百病不来缠,补气养血百病消”等。
(九)天津滨海索尔特生物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科晶牌天然胡萝卜素维E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科晶盐藻)”,国食健字G20110074,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补充β-胡萝卜素、维生素E”。广告宣称“血压一吃就降,头晕、胸闷随即消失、对中风的患者非常有效,2-3个月妇科病康复,5个月乳腺癌免受化疗之苦,喜获重生奇迹”等。
(十)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地奥牌紫黄精片”,国食健字G20050083,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提高整体抗病能力,修复骨髓,血压血糖保持稳定,可使感冒发生率降低52%,可使人年轻9岁”等。
国家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监测抽查,并公布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此次公布的严重违法医疗广告包括:河南省商丘妇科医院医疗广告、陕西省西京中医药研究院医疗广告、贵州省六盘水凉都妇产医院医疗广告等。这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涉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以健康资讯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其内容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严重违反相关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此次公布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还包括圣丹定喘(清肺十八味丸和七味葡萄散)药品广告、国药710(郁金银屑片)药品广告等。这些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涉及以健康资讯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其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还公布了部分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化妆品广告,包括富康神茶保健食品广告、全清牌大肚子茶保健食品广告以及CC焕颜袪斑精油(茜茜焕颜袪斑精油)化妆品广告。这些广告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工商机关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贵州省工商局近日公开曝光了“冬虫夏草含片”、“白花蛇七层透骨贴”等10例虚假违法广告和发布广告的媒体名单,违法刊播广告的媒体主要为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等。
这10例广告中,有9例为虚假宣传产品治疗效果的违法广告,其中包括违法刊登处方药广告,部分广告含有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甚至利用专家、医生和患者的名义形象做证明来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和法规规定。
其中,“冬虫夏草含片”“神佗元丹子母丸”等普通食品广告,商家借助产品中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其治疗作用和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控尿灵胶囊”本为保健食品广告,其在宣传过程中任意扩大产品疗效等。
工商部门已对违法广告发布者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立即停播整改。据了解,贵州省工商部门将继续开展以传统媒体为重点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多次发布处方药广告整改无效的,将致函同级媒体主管部门,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广告负责人的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决定于2018年5—11月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2021年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指出要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提升广告审核水平,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有效拦截虚假违法广告。
参考资料
全国违法广告量大幅下降.中国经济网.2015-11-14
加大力度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中国广告网.2012-12-03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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