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提出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发展计划;拟定
教育体制改革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和发展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
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教育法律法规在本区的实施意见和教育规章制度。
2、强化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研究、制定和监督职能,使教育事业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4、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中小学、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各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区各校的思想品德教育。
5、组织对全区各校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6、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的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的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
7、负责全区各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正建设工作。
8、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开发、分析和发布工作。
9、执行收费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管理各种教育专项经费,负责全系统的财务检查,内部财务审计等工作。
10、负责群众体育运动、体育竞赛、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内设机构
(一)督学室
督学室工作职责
1、教育督导机构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所属,被授权专门负责从教育整体上对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的行政职能型机构,督导机构受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以及上级督导机构的指导。
2、对下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下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教育、教学、人事、经费、校舍、设备等情况以及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进行评估,并督促和指导他们的工作。
4、对下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工作的奖罚进行审核并提出对教育干部的任免,表彰和教师奖励、批评及处分建议。
5、在检查、监督、评估的同时,对整个教育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同级及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党办
党办工作职责
1、负责局党委各类文件(工作要点、总结、报告、通知、信函等)的起草工作,筹备局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
2、负责中小学的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组织好“双评”工作。
3、坚持标准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慎重地作好组织发展工作。
4、负责中小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和考察、考核工作。
5、组织局机关的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党员标准和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形势任务教育。
6、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认真查处党内的违法违纪现象,做好党内监察工作。
7、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组织各级精神文明单位的申报、评审、复检、报送上级审批等各项工作。
8、组织并做好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好各项活动。
9、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对象的档案管理及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10、及时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三)办公室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局机关制定的各项政策、决议和规章制度,协调机关政务、事务,保证教育局各项决定顺利执行和工作正常运转。
2、处理来文来电,负责教育局大型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3、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育年鉴等材料的起草编写工作。
4、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文印、归档、保密工作。
5、加强法制建设,做好议案办理、安全及信访工作。
6、加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7、负责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股
人事股工作职责
1、核实每学年度的学校编制,及时掌握、了解各校的人员需求情况,按需求配备人员。
2、负责全区教职工队伍建设,加强师德教育,促使教师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3、掌握教职工的聘用、调整交流、毕业生就业等审批的具体办法,并贯彻实施。
4、负责教职工奖惩和特级教师、名师评选等工作。
5、掌握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手续审批制度及具体办法并贯彻和实施。严格按照原则、标准进行工资调整审批,保险福利费用的审批,教师离退休审批等,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报表。
6、负责各类
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掌握全区各校教师职称聘任情况。根据上级的布置,适时开展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工作,为教师办理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搞好每学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7、负责全区各类教师资格认证工作。
8、负责干部
人事档案管理。管理好各类人员档案及有关资料,做好新职工档案入册、调出职工档案转递工作。离退休、死亡等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将档案调整归类,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并入卷、装订。
(五)计财股
计财股工作职责
1、熟悉和掌握各项财经制度,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经济政策,遵守国家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处理各项收支业务。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搞好优质服务。
2、搞好各项资金的核算、管理,掌握所管经费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努力增收节支,挖掘内部潜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指导和监督各学校财务会计业务活动的开展和财经政策的贯彻执行。随时检查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
4、指导各校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5、报帐工作要做到熟悉掌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6、工资工作做到严格按规定掌握职工工资、补贴、津贴标准,对机关每月变动的人员及其工资,及时予以调整和申报,认真做好职工养老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
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款项的代扣、代缴工作。
7、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解有关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政策,按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会计档案,做到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
8、现金出纳工作做到熟悉和掌握现金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按照规定的会计程序和要求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六)基教股
基教股工作职责
1、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监督、指导中小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2、负责研究全区中小学的设置、布局调整,指导推动全区基础教育的普及工作和控辍保学工作,保证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3、贯彻《义务教育法》,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参与基础教育办学督导评估工作。
4、指导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5、指导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等的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
7、参与指导全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8、按照要求审核基础教育阶段教学用书、教学辅导用书。
(七)职教股
职教股工作职责
1、统筹管理全区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
2、指导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3、负责全区各中学职业分流班和初中后3+1,33+3职业的管理和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4、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搞好对民办办学的审批、管理工作。
(八)体卫股
体卫股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体育、卫生两个《条例》法律法规及全民健身纲要,规范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教学行为。
2、全面贯彻《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指导全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发挥艺术教育在学校工作中的特有作用。
3、负责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
4、搞好全区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例》、《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的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5、举办好每年一次的全区中小学各种体育竞赛活动,搞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及冬季体育活动的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6、举办好校园文化艺术节和丰富多彩的的艺术活动。
7、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抓好中小学生常见病的宣传与预防。指导并组织学生健康状况的普查工作。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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