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attend upon a dying parent or other senior member of one's family]∶指长辈亲属临终前晚辈在身旁照料。
①为死者办理丧事。亦指亲属临终时在身旁照料。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圣人知之,故多其爱而少严,厚养生而谨送终,就天之制也。” 宋·
司马光《论麦允言给卤簿状》:“陛下念 允言服勤左右,生亦极其富贵,死又以三事之礼为之送终。” 清·
姚世钰《哭女》诗:“绣得罗襦几回著,送终犹是嫁衣裳。”
李劼人《
死水微澜》第五部分十:“如像人临死时,不准自己的亲人送终,要等洋人来挖眼睛。”
②指毁灭。断送。
鲁迅《书信集·致曹白》:“原文给了《夜莺》,听说不久出版,我看是要被这篇文章送终的。” 当人一进入老年,作后人的都要为其预备后事,购置棺材。棺材所用木料叫“圆”,常见的有十二圆,十六圆等。刚做起叫“白料”,内外油漆叫“响堂”。富有之家还要做套棺,即小棺之外套上大棺。小棺又叫“金匣子”,大棺上用白布扭成花瓣状覆盖叫“罩棺”。其次要预办老衣,分单、夹、棉三种,颜色黄为上乘,红黑次之。棉布绸缎均可,唯不能用皮子,皮为畜兽之衣,属忌讳之物。
老人临终前都希望同后人见面,作最后的诀别,这种由儿女守着咽气叫“送终”。死者终前大都会出现“回光返照”现象,要吩咐叮嘱后事,如事业的继承,财产的处理和怎样为人处事等。有的事先还要到公证机关立书面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