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邓王二十六弟牧宣城序》是五代
南唐后主
李煜为送其同父异母弟邓王
李从镒出镇宣州创作的诗序。这篇文章主要勉励邓王要勤政爱民,并不忘修身进德。整篇序文活泼清晰,既合乎君臣之义,又饱含兄弟深情。
开宝三年(970)秋天,李煜同父异母的弟弟从镒出镇宣州。陆游《南唐书》卷一六记:“邓王出镇宣州,后主宴饯绮霞阁,与近臣俱赋诗,而后主自为序。”李煜之诗即《
送邓王二十弟从益牧宣城》,这里是为送别而作的文。诗题中称从镒为二十弟,此处称“二十六弟”,想是传抄中的错误。但史料淹缺,从镒在同族兄弟中的排行无可考,不知何者为是。
诗与文的言说功用,在古人是有所分别的。所谓“诗以言志”,“文以载道”,是指诗主个人情感的抒发,而文则重在阐扬天道人理。李煜送别从镒的诗以抒情为主,此文虽然也有浓浓的抒情意味,却是以说理为中心。
这篇序文先强调了“立德、立功、立言”这三不朽的重要,说明自己不想在临别之时作儿女情长,而是要向弟弟赠言。接着谆谆告诫弟弟,要勤政爱民,要文武兼修,要认真学习。最后放开离情别绪,以提醒弟弟趁着大好时光畅游宣州山水作结,表现了一个仁爱兄长的形象。
李煜在文中强调临别赠言之难,却必须要对弟弟有所赠言;既然富贵已足,伤感不取,那么所赠者就在为人之道了。这就使同时而作的诗与文区别开来,各具特色。李煜在文中叮嘱从镒,此去执政一方,要守住两面。一是用吏治民,要以教化为本,虽用刑而民知亲近;要秉公处事,就能察贤佞而保持清明。二是个人修习,既坚持文武之学,珍爱时光,而在休闲娱乐之时,要把握尺度,则能增益自己的涵养。他说,倘若能这样去做,或许就能达到孔夫子所言的“寡悔”之境了。在叮嘱的同时,又加以勉励。
如果站在从镒一面来看李煜,他有双重的身分,既是君主,又是兄长,居高而教训,又在远行送别之际,就难免过于严肃,给人酷不近情之感,而有失兄弟情谊。于是李煜很注意将手足之情融入其间。文章首先描画高爽而澄净的秋景,用“之子于迈,我劳如何”点出题中的“送”字,二者相映,烘托出送行之际留恋不舍的气氛;继而以赠言之意说明关心的殷切;在讲述了这番大道理之后,又加以“词岂迫意”的谦逊,作出言未尽心,还当宽谅的姿态;在末尾,则以宣城秋光溪山之美好而遗憾不能同行。这些充溢着感情的描写与述说,与治政道理的言说融为一体,就能化教训为关心,变指教为期望,使从镒既能感受到君主的托付,又能体会到哥哥的深情,带着这双重的期待前去宣城,虽肩负重任,却怀抱温暖。
中国历史学家
吴小如:《送邓王二十六弟牧宣城序》写得情深意挚,最宜讽诵。如开头云:“秋山的翠,秋江澄空,扬帆迅征,不远千里。之子于迈,我劳如何!”情融于景,言淡意远。结尾云:“呜呼!老兄盛年壮思,犹言不成文:况岁晚心衰,则词岂迨意!方今凉秋八月,鸣粮长川,爱君此行,高兴可尽。况彼敬亭溪山,畅乎遐览,正此时也。”置之六朝人文集中,亦无逊色。(《吴小如说南唐李煜的诗文》)
李煜(937—978),南唐末代君主。初名从嘉。字重光,号钟隐。
李璟第六子。国破降宋。后为宋太宗毒死。李煜在政治上虽庸驽无能,但其艺术才华却卓绝非凡。工书法,善绘画,精音律,诗和文均有一定造诣,尤以词的成就最高,被誉为“千古词帝”,对后世影响亦大。其词主要收集在《
南唐二主词》中。现存词可确定者三十八首,存诗十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