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信用管制是指中央银行管理特定信用的流向与流量,其所使用的工具有:
保证金比率政策、
消费者信用管制及不动产信用管制。
(一)
保证金比率(MarginRequirement):所谓保证金比率,为银行对于以证券抵押申请
贷款者,不能以该证券的当时价格贷款,而须保留一部分保证金。此项保证金通常即规定为当时巿价的某一比例,由中央银行视信用巿场情况,随时调整之。
由于证券巿场上的交易大多系由银行对经纪人或意愿购买证券者的
贷款所融通,所以银行对证券巿场贷款的增减,不但增减流入证券巿场的
资金量,而且也增减银行的存款,即增减货币数量。因此中央银行可藉变更
保证金比率以影响证券巿场的活动,同时也能影响货币数量。
(二)
消费者信用管制(ConsumerCredit Control):系指央行管制“分期付款信用”(installment credit)付款条件的措施,藉调整分期付款信用的头期款
金额与偿还期限,削弱或刺激消费支出意愿。由于
消费者信用多数系直接或间接由银行厂商
授信融通,其增减不但关系厂商销货水准,同时将对货币与
银行信用数量产生影响。
(三) 不动产信用管制(Mortgage CreditControl or Real Estate Control):系央行针对
房地产建筑产业的融资进行数量与放款条件管制,即藉由调整最长额度与最长期限的付款条件,来作为控制信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