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函
通知事项的函件的简称
通函是通知事项的函件的简称。它一般是面向一定方向的公众的函件,不是个人信函。孙中山 《解决中国问题之方法》:“用笔比用剑还有力,这是约翰海的通函能够防止瓜分中国所已经证出的。”
一般定义
茅盾 《追求》二:“由报馆给各舞场送一封通函去,请他们自己写一点来,岂不是更方便么?”
异同
二者共同之处:
二者行文对象同是政府人员。但有些部门把所属的外间机构和政府机构也作为分发对象。个别以对外为主的部门,例如工业署、贸易署等以通告形式向工商机构发布消息,格式与各部门平常使用的略有不同。
二者原是为补充各套政府规例而设的专用公文,有不同类别,各具特定名称,并且确定发布人,不能随意更改。
二者的区别:
通告用以公布恒久有效的政策或规定,除非另行公布废止或修订,否则永远有效。通函多会用以公布并无必要经常翻查的资料,并会随着所涉公务完成或发文年份终结而失效。如某某署通函《公务员优先门诊服务》、《补发政府雇员身份证的收费》的使用时间都有限度。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1 19:43
目录
概述
一般定义
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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