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方
承运人在卸货港与之联系的人,一般为进口商的货运代理人
通知方(Notify Party)。指承运人在卸货港与之联系的人,一般为进口商的货运代理人。在签发指示提单的情况下,收货人一栏是空白不填的,因此,应在此栏填写通知方的名称,以便承运人到港时与之联系,及时办理报关提货手续。
我国过去在计划体制下,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是我国唯一的外贸货运代理公司,因此,提单上的通知方通常为外运公司。有些进口商仍然习惯性地在通知方一栏填上外运公司的名字,事后又无委托,又不与通知方联系,造成货物到港后找不到真正的收货人。因此,在通知方一栏填写的必须是与进口商有代理关系的货运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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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3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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