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黄玉米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特产
通辽黄玉米,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通辽黄玉米棒形美观,果穗筒型,穗长19-23厘米,穗行数16-18行,穗轴白色,籽粒半马齿型、外表色泽金黄;颗粒饱满紧实、角质率高,千粒重大于395克;含水量低、霉变率低,易贮藏。
营养价值
经检测,通辽黄玉米粗淀粉≥76%,粗蛋白≥9.7%,碳水化合物≥74%,同时富含多种氨基酸和微量元素,氨基酸总量≥7.2%。
产地环境
地形地貌
通辽市地处松辽平原西端,南部和北部高,中部低平,呈马鞍形。地形可划为3个区:北部山区为大兴安岭余脉;中部和东南部为西辽河、新开河、教来河平原区;南部和西南部为辽西山脉的边缘区。境内最高峰吞特尔峰位于扎鲁特旗海拔1444米,最低海拔90米。
气候特征
通辽市地处中纬度地带,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大风;夏季炎热多雨,雨水集中;秋季短暂凉爽,气温下降快,霜冻北早南晚;冬季漫长而寒冷。多年平均气温6.2℃,降雨集中在每年6月至8月,年平均降水量378.7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935.2小时,年总辐射119.9千卡/平方厘米。
水文信息
通辽境内河道属辽河、大凌河、嫩江流域等三大流域和闭流区。主要河道有0级河流辽河,总长497千米;一级河流有老哈河、孝庄河、霍林河、牤牛河、柳河、乌力吉木仁河、教来河等17条,总长1936.6千米;二级河有新开河、艾木日郎沟、后薛家店河、胜利河、东马莲河、养畜牧河、大青沟等60条,总长3007.7千米;三级河有敦德哈布其勒、七家子河、沙河子河、小清沟等53条,总长1855.7千米;四级河有乌兰哈达音郭勒、孟克河故道、双龙泉河、红旗排干等29条,总长598.1千米;五级河有2条,总长32千米。河流总长度7926.8千米,径流总量7.99亿立方米。
历史渊源
通辽市玉米种植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20世纪80年代开始,通辽市玉米产品出口日本、韩国、俄罗斯、东南亚、西亚等国家和地区。
2018年1月11日,内蒙古通辽市成立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生产情况
2017年,通辽黄玉米保护规模为:玉米面积1258万亩,产量651万吨。
2018年,通辽黄玉米品牌价值达到287.5亿元,通辽市每年玉米播种面积1800万亩,占全国玉米播种面积的3%;玉米单产平均550公斤/亩,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0%左右;玉米总产量200亿斤,占全区总产量的近1/2,占全国玉米总产量的5%,全国每20斤玉米中就有1斤产自通辽市。通辽市有玉米深加工企业26家,年转化能力100亿斤,产品涵盖胶、药、酸、糖、醇五大系列,已形成了13大类、200多个品种的全株玉米产业链,苏氨酸、亮氨酸、甘露糖、硬葡聚糖等高端产品种类达到120种、占全部产品种类的60%。
产品荣誉
2017年12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通辽黄玉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18年2月14日,“通辽黄玉米”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通辽市所辖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开发区共计9个旗(县、市、区)97个乡镇(苏木)2127个行政村(嘎查)。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5′-123°43′,北纬42°15′-45°41′。
质量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通辽市地处中纬度地带,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春季干旱多大风;夏季炎热多雨,雨水集中;秋季短暂凉爽,气温下降快,霜冻北早南晚;冬季漫长而寒冷。多年平均气温6.2℃,降雨集中在每年6月至8月,年平均降水量378.7毫米。生长期年平均183天,无霜期年平均148天,最长达18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935.2小时,年总辐射119.9千卡/平方厘米。非常适合优质玉米生产,是黄金玉米带。
品种范围:通辽黄玉米一般选用通科1、京科986等适宜本地区种植的高产、优质、多抗、耐密适于机械化种植的品种。
(3)生产过程:整地施基肥。根据不同土质确定整地时间,黑土、黑五花图、白五花图等地块可进行秋整地,利用大型农机进行土地深松30厘米以上,随后旋耕灭茬;沼坨地、白土地在3月底4月初进行春旋耕15厘米左右。结合整地每667平方米施入农家肥2000-3000千克,机械播种、合理密植。选用适宜大小垄种植模式的种、肥分层播种机实施播种,一次性完成,开沟、施肥、播种、覆土、镇压等工序,且可实现种肥分层播施,播种质量较高。采用大垄80厘米、小垄40厘米种植模式提高了通风、透光性,最大程度提升了玉米品质,提高了产量。秸秆还田。玉米收获后先采用全秸秆覆盖方式减少土壤水分流失,待整地时通过机械将秸秆粉碎还田,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陪肥地力。4统一收贮。玉米收获后以村为单位,建立玉米收贮点及时收贮农户玉米,防止因贮藏不当造成损失。
通辽黄玉米严格按照“通辽市农业地方标准”DB1505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在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通辽黄玉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6 18:20
目录
概述
产品特点
产地环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