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射炮是一种新型火炮,主要特点是重量轻,机动性高,口径较小,射程较远,射速高。其发射的主要弹种为
榴霰弹,是各国现代炮兵普遍使用的重要武器。
发展历程
当英国人还在为了如何汇整
布尔战争的经验伤脑筋时,日本与俄罗斯在东方爆发的大战显示了英国佬的经验可能并不是普遍性的结果。除了发生在遥远的亚洲外,这场战争所有的特征──例如战斗的规模与军队的组织──都比较像是一场发生在欧陆强国间的战争。发生在
南非的每场战斗兵力规模都小于一个师,而日本与俄罗斯双方部署在战场上的兵力却远超过布尔共和国(BoerRepublic)的总人口。布尔战争双方的军官多半都是新手──布尔人原本就没有完整的兵役制度,而英军中的军官则多半是缺乏经验而被丢到殖民地磨练的菜鸟──日俄双方则都是高度职业化的部队,从最高指挥机构到步兵排、炮排的军官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职业军人。
当时日军的制式野炮是75毫米Arisaka速射炮,一种特别为了强调轻量化与运动性设计的速射炮,特过特殊设计的炮架和两名士兵协助将火炮推回原位的情况下,Arisaka速射炮每分钟射速可以达到7发。俄军的标准野炮是model1900Putilov,一种76.2毫米口径的速射炮,它特殊的复进机构可以使射速高达每分钟20发──不过在如此高的射速下准度会被牺牲。
俄军另外一个优势是射程,Putilov速射炮发射高爆弹的最大射程6,400米、榴霰弹5,600米,而日军Arisaka速射炮高爆弹最大射程为5,500米、发射榴散弹的最大射程只有4,500米;此外,Putilov速射炮弹重7公斤,Arisaka速射炮只有5公斤。俄军的优势虽然被俄军高层只提供高爆弹给野炮部队的政策给抵消不少,但是无论交战双方还是各国观察家,都承认Putilov是一种远远优于日军
野炮的武器。
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无论武器如何优秀,都不能保证战役的成功;数量上与装备上的优势都无法弥补战术上的错误。虽然俄军在整个战区里面甚至每场战斗中都可以集中较多的火炮,但是在每个决胜点上,日军优异的指挥都能够及时集中较多的火炮。
日军在决胜点上每每可以集中较多火炮的这个事实,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日军是攻方,在发动战斗的时间与地点上有着较多的弹性,不过即便如此,日军在狭小空间中发动集中炮击的能力,更显示出他们心灵的柔软与准则的弹性。武士道的传统与德国教官的谆谆教诲,让日本人相信从士兵开始每个人都需要在战场上发挥个人的主动精神。
日军常常能够在关键点上集中数个炮兵连,在当时日军编装每一个步兵师有六个6连,而日军指挥官惯常将这6个炮连集中使用,来增加对抗单一目标的强度。而当日军要寻求突破时,通常会从日军炮兵总预备队(两个兵旅,每旅由18个炮连组成)获得增援,以组成规模庞大的「大炮兵连」。在决战时刻,日军的大炮兵连常被用来对付一个俄军步兵连或炮兵连阵地。
如同当时其它欧洲列强一般,日军将普法战争的教训深深植入心中,在日常的教范中,日军教导各阶层官佐尽可能地集中手中的火炮,但是真正让日军能够达成这样目的的原因,来自于日军传统组织文化──在没有有无线电联络工具的年代,日本军官心中积极主动去完成共同目标的精神,才是让「大炮兵连」能够真正运作的原因。
在没有任何现代化通信器材的环境里,日军高层炮兵指挥官不可能事先研拟一个火力支援计划,再一步一步去进行各项协调工作。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指挥官只能够概略选定一个区域来集中手上的炮兵,然后对下属们「训令」一下他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至于接下来的细节问题,例如炮兵阵地射击位置、射击时间与方式、各炮连
射击目标等等,都是靠下级营连指挥官主动去完成。而资浅的下级指挥官们首先就必须充分明白上级意图,接下来则是尽量在彼此间用最少联系沟通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与其它同僚合作。
最精彩的日军火力协调出现在分布在不同地带中的数个炮连,在几乎完全不联络沟通的情况下,对同一个目标协同射击;而两三个部署在不同阵地中的日军炮连,完全依靠默契主动对一个俄军目标进行交叉火网射击更是常事。当使用榴霰弹时,从多个不同角度形成的交叉火网,可以有效降低多种掩蔽物的功效。
在另一方面,俄军炮兵则是单打独斗为主。俄军单打独斗有几个原因,第一、俄军的炮连规模比较大,每一炮连建置8门野炮多于日军的6门,每分钟持续发射火力60发也多于日军炮连的30发,因此从数据上来看一个俄军炮连打两个日军炮连都不成问题。第二、在俄军传统思维上就排斥德军的「炮兵集中」观念,喜欢将部分火炮控制在手上当做预备队,而非在一个点上全部摆上去寻求突破。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俄军缺乏同日军一般主动积极的传统,会自动达成所谓的「宁静的合作」。
俄军的解决之道是利用新式的有线电话科技将每一个炮连连接在一起,炮兵旅指挥官可以透过电话筒控制手下3到6个炮连不等的兵力,到战争结束前,俄军已经可以一次集中指挥30到60门火炮。不过即便如此,俄军还是不能及时在适当地点上集中如日本人一样猛烈的火力。虽然俄军手上有较佳的通讯方式,但是各基层连队缺乏积极与协调性,使得炮弹总是零零落落地坠下。
在整个日俄战争期间,日军在每一场战斗中都享有着炮兵火力上的优势。虽然俄军炮兵总能对敌军造成相当损害,也常常能够协助俄军步兵击退日军精心筹划的攻势,但是终究还是无法阻止日本步兵与炮兵达成他们的目标。这并非意味着日军炮兵总能够让俄军炮兵沉寂下来,相反地,大部分俄罗斯炮兵是在被日本步兵蹂躏之后才哑口无声的。
日军无法如准则所预期歼灭敌人炮兵并不是因为他们技术与训练上的不足,而是因为俄军将炮兵阵地部署在掩蔽位置上,使日军无法如准则所要求以直射火力撕裂对手。任何部署在开阔地上的俄军火炮,几乎都会迅速招致30门以上的日军火炮攻击;俄军很快学习这个教训,而把炮兵隐藏在中国东北地区丘陵间的山谷与洼地中,而日军立刻就发现到,他们实在没有能力去搜寻躲在几百万平方米阴影中的俄军火炮。
面对这样的窘境,日军的做法是从反方向去思考普法战争的教训。在日军军官刻意地作为下,他们大摇大摆地四处射击,让俄军炮兵把所有精力都放在攻击日军炮兵上,而让日本步兵有机会可以在不受敌人炮火骚扰下与俄军步兵一决生死。
随着战局的发展,俄军很快也不理会日本炮兵将火力倾倒在日本步兵身上,而当战争进入到围城阶段,俄军炮兵更从既设工事中,肆无忌惮地屠杀开阔地中前进的日本步兵。此时双方都把所有精力放在围城攻防上,俄军完全不用担心日军突如其来的炮兵对决,反而是全力支持步兵的日军炮兵常为临时没有步兵可射击,或隐藏位置中的俄军炮火所伤。
有了这些新的战争经验,各国陆军开始可以从各自的观点检视手中速射炮的潜力。这些观点与其说是来自于观察官们从满洲传回来的战报,不如说是来自于各国自我战略构想评估的产物。受制于地理条件与战略位置,各国陆军检讨了他们手中的装备与现有的准则,而相当不同的解读在二十世纪初期欧陆的两大强权──法国与德国──产生不同的影响。
在引进速射炮之前,法德二军炮兵准则可以说是几乎相同,在不令人意外的原因下,法军在战败后大幅吸收了德军的炮兵理论,在最细枝末节的地方,法军甚至都采用了德军的角度校正法来进行射击,而在较高的层级上,法军当然也顺应潮流采取了德军的两阶段论点。如果真的要严格找出两军准则间的差异,法军炮兵在观念上是比较不情愿让自己暴露在敌人步枪火力之下。
而当75毫米炮主宰了法国炮兵之后,法军的态度转为积极。在高射速与炮盾的双重激励下,法国军事理论家们提出了一种4炮的炮连编制,在炮盾的防护下4炮炮连有较佳的机动力,可以迅速推进到距离敌阵1,000米的距离,以直射炮火掩护步兵营、团、旅的进攻。在新的「飙风」(Rafales)战术下,法军速射炮必需能够在发现敌人的瞬间──无论对手是一群步兵还是一个炮阵地──以最高射速发射3发炮弹去「窒息」敌人。法军相信这样猛烈而快速的射击,可以软化任何敌人的挺抗意志,从而使持续蜂拥而来的法国步兵可以轻松占领阵地。
实验显示速射炮在担任直射武器时不需要一直变换阵地,而这样的方法也大幅度降低了间接射击时风偏校正与测地的困难。法军早在1897年就测试了75毫米速射炮从掩蔽中射击的效能,但是直到日俄战争的情况逐渐为世人了解后,法军才渐渐地把兴趣从直接射击战术转移到从掩蔽阵地射击上。虽然他们所偏好的小部队编装方式没有大改变──每个炮营3个炮连,每连4门火炮,但强调间接射击的方式却慢慢转移到从隐蔽阵地或有遮盖阵地中射击的方式取代。1910年的法军准则中,已经将直接瞄准射击方式视为例外,而原本的「飙风」(Rafales)战术也被取代,强调炮兵不应过于表现英勇,而是要随时依据攻击进度调整任务。
德法两军间炮兵准则的差异出现在基本的炮连编成方式上──法军是4炮编制、德军为6炮编制──4炮编制在机动性上跟阵地选择上都较为容易,也更容易隐藏;6炮编制虽然所需阵地面积比4炮编制多出50%,但是当炮连遭受攻击时,一两门火炮失去战力不会使得整个炮连被迫退出战场。
准则上的差异也反映出了两国军官培训教育中的差异,法国炮兵军官大部分是法国
国防科技大学(colePolytechnique)的毕业生,这所学校比较强调理工能力,学生气质较类似西方的工业大学;德国炮兵军官则是传统军官学校的产物,从候补生开始一路慢慢爬上来。德国军官比较像受过严格纪律训练的运动员,对文学、数学之类的并不太强调,而法国炮兵军官则是习惯于处理各式各样的数字。整个来说,德国军官被训练成战术专家跟领导统治者,而法国军官则被训练成工程师或是专业技师。
因此,法国军官与德国军官看待他们部队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基于对下属战斗狂热与自发精神的信任──或者应该说是恐惧──法国职业军官认为他们在战场上主要的工作就是控制好自己的手下,提供一个有效的架构去克服战场迷雾。德国军官则被训练要去习惯战场迷雾而非克服、控制他,德国军官被要求要在战场迷雾中感到自在甚至快乐──因为这是他们能够自己做主的时候──而他们担心的是下属不能在迷雾中发挥主动的精神。
基本上对战场迷雾的不同看法,造就了德法两国迥异的指挥管制哲学。撇开法军一直花言巧语夸赞自己的所谓「
法兰西战斗狂热」与自发精神,法国炮兵指挥官在实际指挥管制层面上所拥有的自由度相当少。法军观念中炮兵是支援兵种,因此必须受到所支援的步兵部队指挥官严格掌握;相对而言,德军炮兵与步兵的关系不是从属而是合作,炮兵不但有较大的自由空间,也被要求要主动去寻找、掌握战机。
1910年的法军准则中提供了两种控制炮兵的方法:第一种是「高层联系」,炮兵连、营、团在特殊的作战期间中直接受到步兵连、营、团、旅的作战管制;第二种是「低层管制」,指步兵指挥官直接下达给从属炮兵指挥官的命令。后者的关系常常以信息传递的型态出现,步兵与炮兵指挥官也可以针对目标的攻击方式进行讨论,不过步兵指挥官拥有最后决定权。
第一次大战前的法军进一步将手中的炮兵火力细分为各种不同特殊目的的炮兵单位,例如步兵炮单位(batteriesd’infanterie)专门负责满足步兵的需求,而反炮兵单位(contres-batteries)则仅专门负责进行反炮兵战斗。在法军的观念中,两个部署在邻近阵地的炮兵单位,即便是同时受到一名指挥官所指挥,也必须专门使用在特定用途上不能混用。
德国人就不搞专业分工这一套,从与
拿破仑进行
日耳曼解放战争(1813~1815)开始,他们就体会到了对各兵种进行细节专业分工的危险性。德国军官不但看到了法军依据任务划分炮兵部队的危险,更认为这样的安排在战场上完全缺乏作战弹性。
相较于1910年法军准则中强调将炮兵集中,但又将火炮依据不同目的进行划分,德军则是愈来愈强调在尽可能集中大量火炮,在一个特定目标上投掷最大可能的火力前,尽可能地分散自己的炮兵。在步兵战斗尚未开始的远距离战斗阶段,德军炮兵主要的目标是敌人炮兵;而当步兵战斗开始时,目标则是对德军步兵战斗妨碍最大的敌人步兵单位。目标的选择不是依照距离考量,而是依据整体战斗发展状态考量。
目标选择是依据指挥官所决定的「重点」(Schwerpunkt),当师长确认战斗发展的重点并下达命令后,师炮兵指挥官(炮兵旅旅长)就必须依据此命令,发展出形成重点的最有效师炮兵火力支援计划。也就是说,师炮兵指挥官有责任依据步兵师的重点,形成师炮兵的重点。「如果师的重点是采取正面攻击」一位退休德军将领在1910年写到「师炮兵的重点就是集中所有火力压制、摧毁当面之敌」。
因为这些原因,德军协调步兵与炮兵此二主要兵种上的方法是1910年法军准则中所谓的「视线联络」法。在师集中炮兵之后,负责的指挥官需要主动观察全盘战局,然后决定如何将他手中的炮兵投入以决定战局发展;而炮兵团、炮兵营、炮兵连甚至炮排或是推到前线实施独立支援的单炮,都必须彻底明白上级意图,以发挥主动精神完成整体作战目标。
在1914年战争爆发前夕德军跟法军都统一的一点是:「炮兵对决是不具有决定性的」。早在1890年代两国的有识之士就提到,两个规模相近、地形优劣均等并都具有良好掩蔽的炮兵集团进行决战,是绝对不可能有胜负之分的。在1905年左右,即使在经过不断改良弹药之后,野战炮兵也无法将对手的野战炮兵给消灭掉的这种想法,已经在德法两国军官团间广为流传。而到了1910年,这样的思维已经成为了两国军事刊物中基本的看法。
虽然依照推理的结果要消灭躲在掩蔽部中的敌人炮兵是件不可能的任务,但攻方的炮兵不仅要尽量地干扰守方的炮兵,而也相当程度上很可能达成这个任务。持续性地对敌方炮兵连洒下大量榴霰弹,可以有效干扰敌炮射击流程,让对手无法搬运弹药、移动炮位、下达射击命令、观测敌军;而如果能够杀伤敌军军官、驾驶员甚至于马匹,那么妨害敌人的效益就更大了。因此,这种对敌人炮兵射击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在我方步兵真正展开战斗前,尽量减少敌炮兵造成的危害。
在不同国家中用不同的名词形容这种观念,在法军1910年版的准则中利用「中和」(neutralization)这个字眼来形容,而在1912年Paloque上校出版的战术著作中,更进一步描述反炮兵涉及的目的是「骚扰」跟「阻碍」。而德军著作中比较没有强调这些功能性的字眼,而只是用「战斗」跟「优势」来描述。
在法军有关当局的看法中,妨碍敌军炮兵有赖相当数量的反炮兵单位持续不断地射击;德军向来反对这种僵化的组织方式,他们认为反炮兵任务不过是炮兵作战的一环,而进行反炮兵射击的单位数多寡完全取决于当前需要。
如同炮连与准则一样,德法双方在指管哲学上的差异同样反映在炮兵的高层次组织上面。在一次大战前夕,法军有两种型态的野战炮兵团:4营制(48门野炮)炮兵团作为军直属炮兵团,另种3营制(36门野炮)则为师直属炮兵团。这两种炮兵团除了下辖炮营数目不同外,其它装备、训练等均相同。这两种炮兵团实质的差异在功能上,师炮兵团直接受师长指挥行作战任务,而军炮兵团──常常会由陆军总预备队再配属两个榴弹炮营──则主要担任军长的炮兵预备队。
德军同样有军炮兵与师炮兵的区分,1914年德军步兵师炮兵旅下辖3个77毫米野炮营与一个105毫米轻榴弹炮营,军炮兵则由4个150毫米重榴弹炮连组成。相较于将军所有火炮控制在军长手中,德国步兵军军长通常将这4个重榴弹炮连配属给主战步兵师,并由步兵师属炮兵旅集中指挥管制。
双方在指管哲学上最大的差异反映在高层编组与使用方式上,德军军炮兵基本上是军长加强重点方向师的武器,但是如何运用这些重野战榴炮还是依据当面步兵师本身考量,军长只能以配属方式加强攻击重量。法军截然两级的军、师炮兵,则是方便军长在战争进行时确保手中仍有火力可以干预战局,不是全然等待。
至少在纸上,法军的这种安排并不意味着军长集中运用手中所有火炮的权力有所减损,但实际上在19世纪末,法军野战炮兵作战是掌握在军团手中,当时每个军团有一个炮兵旅负责军团中所有野战炮兵,而一次大战前的安排意味着军长必须与手下的师长们分享运用野战炮兵的权力。而军长有权集中指挥野战炮兵的结果是,法军军长们通常自行指挥手下任何一个大于炮兵团的野炮单位。
法军与德军野战炮兵的差异正好反映出一次大战前夕新旧拉锯的力量,德军遵守着普法战争前以来的传统,缓慢地依据新的科技改变他们的准则,而法军则是在组织、准则上,将新科技时代下的所有可能推到极限。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德国人勇于尝试榴弹炮与机械化重炮兵的新科技,并融合到组织与准则中,而法国人似乎是把所有的鸡蛋都赌在一个新发明里面,同时顽固地拒绝任何进一步的创新。
这些差异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这些观点受到了克劳塞维兹与约米尼对于战争不同观点的制约,而真正检验两者优劣的关键,在于双方依据准则在战场上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