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
遂宁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遂宁市公安局是遂宁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指导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遂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四)指导市内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冯艳伟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麒巍:负责市公安局常务工作,分管情指中心、科通处、警务保障处,联系、网安支队、智慧警务中心、船山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良:分管刑侦支队(刑科所)、禁毒支队、森警支队、食药环支队,联系安居区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锋:分管治安支队(警卫处)、特巡警支队、楼房沟公安检查站,联系高新分局、铁路派出所。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聂洪: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培训中心,联系大英县公安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华声: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法制支队(信访处)、机关纪委、老干处、局机关工会、团委、妇委会,联系河东分局。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李刚:分管网安支队、智慧警务中心,协助陈麒巍同志分管科通处。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李焜
所获荣誉
2020年7月,获评为“遂宁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10月,获评2022年度遂宁市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7 13:5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