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中,道德相对主义是一种立场,认为道德或伦理并不反映客观或普遍的道德真理,而主张社会、文化、历史或个人境遇的
相对主义。
道德相对主义与
道德普遍主义观点相对,如世界人权宣言就是道德普遍主义实践。同时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客观主义(moral objectivism)、道德现实主义(moral realism)和道德自然主义(moral naturalism)相区别。
尽管道德相对主义的表现形式林林种种,但一般来说,其主要观点如下:不同社群不同个体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观点是相对的,是各种各样的而不是绝对统一的。这里的“相对性”主要表现为,不同社群不同个体所作所为乃至其一切信仰所赖以存在的动力基础是有所差别的。按照道德相对主义观点,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也不存在客观的是非标准。与此相反的道德客观主义,则对客观的是非标准深信不疑。
人们对待伦理和道德问题的现实态度与人们对待科学的一般信仰大不一样,如果把两者加以比较的话,我们会对道德相对主义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绝大多数的人都相信,自然科学(诸如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地理学以及它们的现代分支学科)为我们打开了认识自然界的一个又一个窗口,而且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的东西。
几个世纪以来,尤其是在当今这个时代,科学在自然界祛魅和认识世界结构方面大有作为、突飞猛进。不仅如此,科学似乎具有广泛的有效性和绝对的可靠性。不论人们的个性特点和文化背景有多大差异,自然界向来一视同仁,对那些真诚率真和脚踏实地的探索者们敞开门户。人们普遍认为,在某种范式主导之下,科学会像滚动的雪球一样日渐壮大自己的知识体系。
道德总是缺少一种客观统一性。人们的道德信仰千差万别,诸如前文中那样的例子可以说是举不胜举。关于是非对错问题,不仅难以达到一致的意见,我们有时甚至以为根本就不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
因此,我们常常认为道德是一种纯粹主观上的问题。这可谓是道德相对主义的基本内容。在道德相对主义者看来,道德只不过是人们所具有的一种道德信仰能力,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说得具体些,在道德这个领域内,不存在像我们在自然界通过科学探索可以发现的科学真理那样的客观道德真理(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