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知识是指对有关道德领域中各种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及其活动过程的了解和认知是人们保社会实践中对道德关系和道德生活的理性反映和经验积累,以及对行为及其社会价值的总结和概括。大体包括:关于历史上各种道德类型、道德学说和流派及其活动等知识,关于社会道德理论和道德实践中一切有关问题的知识;有关说明或表述各种道德现象或道德观点的概念、术语等含义的知识,等等。是人们道德认识的重要内容,也是人们形成道德意识的重要基础。它一旦成为人们的自觉认识,就会成为人们行为指南。但人具有道德知识并不表明具备道德,只有当他把道德知识内化为自觉的道德认识和情感,转化为正确的道德信念并付诸于行动时,才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掌握道德知识是提高道德认识,培养高尚人格以及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途径。
简单介绍
道德知识人们对道德原则、具体的道德行为准则以及执行道德行为的意义的认识。道德知识的掌握在道德认识形成中有重要意义
知识与道德知识
知识是指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它是人类在实践中对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反复进行认识的成果。道德知识是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关于道德的认识。
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将知识分为三类:实践之知、科学之知和技能之知。后来,John Hartland Swam根据认识对象将知识分为事实之知(Fact)、技能之知(Skills)和规范之知(Norms)。事实之知是Knowing that,技能之知是Knowing how,规范之知是Knowing to,道德知识属于在实践中如何做的规范之知。无论怎样划分,科学知识与道德知识应该分而论之已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道德知识就是与科学知识相区别的规范之知、实践之知,属于无法技能化的价值之知、缄默之知。尽管,在“知识就是力量”的时代,科技知识对人的生存、幸福乃至整个命运的宰制,使人们对它的崇拜、追求盛况空前。然而,在这种狂热中,我们还是清醒地发现,“人们在各个学科中都似乎不约而同地开始重视‘个人性知识’(波兰尼),强调知识的弥散性(哈耶克),强调‘无意识的知识’(波普尔),强调‘无言之知’,强调‘身体记忆的知识’,强调‘习得的知识’,强调那种无法交流或交流起来不经济的知识。”
特殊性
道德知识与所有的知识一样是人类认识的科学成果,是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关于道德的规律性的认识。道德知识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道德知识的特殊性在于它是通过体验、践履才能为人们真正掌握的知识,实践是道德知识的从属之意。
道德知识体系
鲁洁等人认为,事实性知识、评价性知识和人事性知识是道德知识体系的基本构成。②事实性知识是关于道德现象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会这样,以及在怎样的条件下其发展变化的进程可能怎样等等的知识。对于这类知识,需要运用一定的逻辑——认知学习的方法来掌握其中的概念、范畴、规律及其逻辑推导过程,同时也需要训练人的思维判断能力和语言的运用能力,促进对道德规律的认识、辨析和创造。评价性知识是人类,特别是本民族在社会历史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价值经验,包括社会道德准则、规范体系,社会风俗、习俗,道德理想等。这类知识必须以情感性或体验性思维和态度来加以把握,将自己的热情、激情甚至全部身心融合进去,才可能获得个人的理解,成为个人的内在需要,融人到个性经验,成为自己追求的价值目标。人事性知识是人在直接或间接参与的道德交往关系中由本人领悟、获得的道德经验和体会。这类知识通过榜样作用,通过舆论传导,通过奖励与惩罚,更多地通过生动的直接接触,表现出亲近感、认同感、自豪感、内疚感,直达人的感情喜恶、爱好、偏向与兴趣,使参与主体在思想、情感和意志方面相互渗透、交融或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