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讲,道德贸易是指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必须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即要求出口企业在组织商品出口赚取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
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等。[1]
产生与发展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全球化的浪潮风起云涌,伴随而来的是国际分工的日趋细化和原有国际分工和交换格局的改变。在全球化的过程中,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利益的不一致逐步显现出来,成为引起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不平等的重要原因。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曲如晓(教授) 田桐桐发达国家的劳工组织强烈地感受到了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威胁。他们认为由于本国从工资相对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进口了廉价的商品,以及本国企业利用了国外廉价劳动力积极向外进行直接投资,使国内本行业的工人就业受到威胁。因此,要从改善劳工标准人手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成本,这样就可以保护本国、本行业工人免受失业或失业威胁,另一方面从道德或人道的角度,又维护了发展中国家劳工的权益。于是,由发达国家发起,要求跨国公司在全球扩张谋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起劳工权益的责任,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从而掀起了道德贸易运动的浪潮。
目前,道德贸易发展势头强劲,遍及世界各国。最近一份报告显示,英国道德消费者人数大约已达170万。发达国家的
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工会等都相继制定了道德贸易准则,如欧洲的“洁净衣服运动”组织发起的“成衣业公平贸易约章”、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发起的“社会责任8000认证”、“美国公平劳工协会”通过的“工作场所生产守则”、英国的“道德贸易联盟”发起的“道德贸易运动”等。
问题与挑战
道德贸易发端于发达国家,其宗旨之一是改善发展中国家劳工状况。但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一直面临来自各方的批评和质疑。随着道德贸易在发展中国家的推行,道德贸易日渐显露出其局限性和脆弱性。
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德贸易内容的合理性
就道德贸易的内容而言,目前多数以联合国《
世界人权宣言》和
国际劳工组织的《基础性条约》为蓝本,以国际自由工会联盟的《基本守则》为框架,承诺保障基本人权和劳权并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具体规定都与人道主义精神的道德原则相联系。
由于道德标准与各国、各民族文化传统有着密切联系,所以当道德贸易跨越道德差异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并实施一种普遍性人权及劳工标准时,它的合理性就受到质疑。发达国家认为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对这些国家的工人是有利的,认为某些劳动惯例或条件从道德的角度是不能容忍的,但问题的关键是要把劳工标准与工作条件区分开,把最低工资、健康和安全利益、加班与可能的最低就业年龄与劳工权利如禁止强制劳工、虐待和歧视区别开来。如对禁止强制劳动或奴役劳动这样的规定并不存在争议,它的合理性是不言自明的。然而将组织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规定为基本劳权的合理性就受到挑战。在一个没有工会运动传统的社会中,在跨国公司的有限作用范围内推行组织工会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力可能会造成这样一种后果:参加了工会有固定收入的工人获得了更高的工资和更好的工作条件,而没有参加工会甚至没有固定收入的社会群体却付出了更高的代价。由此可见,在发达国家用于促进平等的工会集体谈判策略在没有工会传统的发展中国家不但无法奏效,反而可能会加剧工人群体内部的不平等。
每一个国家、每一个企业发展的历史背景都不一样,由于区域差异的原因,在工作时间、职工工资、福利保障及加班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尽相同,所以道德贸易也必须承认这个多样化。如果强行实施统一的道德贸易标准,必然使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无法达到标准而影响其竞争力。
(二)道德贸易标准与发展中国家工人实际利益之间的矛盾
道德贸易的有关标准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这些标准能在多大程度上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好处尚无定论。道德贸易的初衷是维护工人权利,可这些运动过程中却不见工人的踪影。大多数标准不是通过雇主与工人协商而是企业自己制定。如果道德贸易的行为准则未经工人知晓或同意就冠以工人的名义制定出来,那么道德贸易就不能真正给工人带来实惠,也就达不到其标榜的改善工人福利的目标。据调查研究表明,在印尼、菲律宾、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即使是耐克这样的知名企业的工人, 也对准则一无所知。尤其是道德贸易实施以来,其运行过程中许多准则与工人真正的需求或权益存在着冲突,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表现在:
1.限制工时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发展中国家工资较低,若强行限制工时,工人所得不足以维持其生计或养家糊口。多数出口加工企业基本实行计件工资,在更多情况下工人增加工时的目的是为了赚取更多的报酬。这样的事实和道德贸易有关工时条款存在矛盾。
限定工时和劳工改善生存状况相比哪个更道德?这个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劳动力地区价格的不平衡。如果由于市场定价的劳动力价格仍然不能满足劳动力的生活需求,就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劳工的工资水平上,而不是简单的限制工时。
在当今的世界经济中,地区差异是不争的事实,如果道德贸易的宗旨是为了提高劳工福利,缩短地区差异也应该成为道德贸易承担的责任之一。
2.使用童工
广大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许多家庭无法负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以至于被迫出现童工现象,这些收入对他们家庭甚至对自己的生存可能是非常重要的。若强行禁止,则这些童工便生计无着,使用童工是不道德的,迫使其陷入生存危机也同样是不道德的。所以问题的核心是,道德贸易既然是为了改善劳工福利,就不应该只停留在禁止雇佣童工之后就认为是完成了任务,如何让童工生存更为重要,也更有意义。
3.工人失业
按照道德贸易的要求,在短期内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许多中小企业或者由于成本太高,无法获取利润而裁减工人,或者由于达不到标准,无法从事贸易活动只能选择破产或与大企业合并,致使工人失业。
既然道德贸易是为了改善工人的福利,那么在这些企业中,培养企业主的道德意识是首要的。所以在道德贸易推行的初期阶段, 引导与强令这两者应该共同发挥作用,做到针对不同的现实开展不同的工作。这样可以给中小企业一个缓冲期,真正起到改善劳工福利的作用,实现道德贸易的目标。作为一种必须得到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如果道德贸易标准超越现有的法律规范和多数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标准就失去了能够被遵守的前提,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所以,在不听取基层工人的愿望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推行的标准是不合理的,没有发展中国家参与的道德贸易标准是不具备国际说服力的。工人是故事的主角,但消费者却是最终的听众,对工人愿望的忽视只会使道德贸易沦为企业争取消费者信任的公关工具。
没有发展中国家广泛地参与,尤其是决定权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换,道德贸易只不过是家长式的管理机制。如果严重的话还会伤及意欲使其收益群体的利益。
(三)道德贸易准则与跨国公司贸易需求之间存在矛盾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真正受益的是跨国公司,他们主宰着全球化的进程与利益分配。而实际上,上述劳工状况的许多矛盾是位于链条最顶端的跨国公司自己制造出来的。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他们的行为导致了发展中国家劳工状况的恶化。
就道德贸易中有关工时的要求,并不是企业愿意增加工时,而是由于定单的交货时间短,企业被迫无奈才加班的。如在过去几年时间中,服装的交货周期从平均3个月缩短到25天。为了获得跨国公司的定单,发展中国家厂商间的竞争也就变成了工作强度的竞争,为了完成定单,只能加班加点。
再比如最低工资。目前跨国公司下的定单价格越来越低,如在过去的3年里,服装业的订单价格平均下降15%一30% ,对于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加工企业来说,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80% ,企业利润只有5%左右。加工贸易中,也只能削减劳工成本。一方面,跨国公司压低收购价格,另一方面,却又要求分转包商提高工资水平,改善劳工的卫生安全状况,提高工人的福利,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事实上,如果没有办法让采购商分担一部分成本而任由订单价格不断被压低,制造商根本没有实力去改善劳工条件,也就不可能达到道德贸易的目标。
(四)道德贸易在监督企业方面的作用
在当前国际贸易中,由于分包、转包、代理商以及家庭作业的流行,也许作为总发包商的跨国公司都不清楚全球有多少个工厂在为它生产,使得买方更无从知晓谁是真正的卖主,更谈不上了解其生产信息。如某家美国零售商的供给商超过13000家,而后者的分转包商户的数量接近78000家。
分包、转包以及代理的出现为买主控制供给链,从而实现道德贸易的目的带来了困难。雇主通过将大量产品订单分包、转包,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雇主们不必考虑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劳工问题。不但如此,分包、转包、代理的关系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产品的最终生产者往往落到临时工和家庭手工业者这一层面。这些人的生产具有分散性、偶然性、非合同性的特点,如此复杂的关系链或关系网就算是理清楚它的来龙去脉恐怕也很难保证道德贸易能够对企业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就更不要说用道德贸易的手段来实现保护他们的劳工权益了。
(五)道德贸易的重点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具有优势的行业
道德贸易运动首先由发达国家发起,继而迅速扩展到了生产制造基地的发展中国家,印尼、泰国、越南、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先后成为该运动的焦点地区。
为什么道德贸易关注的多半是发达国家不占有贸易比较优势的
劳动密集型产品?事实上,尽管发达国家反复强调道德贸易,但多数欧美国家的跨国公司只在发展中国家实施道德贸易标准,有些发达国家的企业无论是工人的工作条件,还是安全生产环境都不如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但从来没有被验厂。这就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发达国家推行道德贸易的利益驱使,只是把社会道德标准作为保住其职业和企业的一种途径。但事实上,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如果失去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机会,将损害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前景,阻碍他们劳工标准的提高,所以如果是为了鼓励提高劳工标准而对发展中国家采用贸易制裁的方法,很可能将导致相反的结果。
(六)道德贸易实施者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由于道德贸易制定者和实施者不同,因而存在着众多的标准,这些标准虽然内容上和
国际劳工组织的内容大体相同,但具体规定存在差别。企业为了达到不同的标准在资金和人力上产生了浪费,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且,许多跨国公司在道德贸易实施过程中,在具体标准上有很大的随意性,使企业难以适应。另外,认证成本昂贵,如社会责任国际的
SA8000认证,一个1500人左右的企业在一个3年周期内的总费用约为23万元。许多企业深感压力大,不堪重负。
谁来规范和监督这些认证机构的行为?如此高的认证费用有何根据?如果对认证机构的审核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其商业利益色彩越来越浓,那么就可能使道德贸易在某种程度上变质,与道德贸易的初衷背道而驰。
中国的选择
(一)顺应社会发展潮流,避免演变成为贸易保护主义
道德贸易的宗旨之一是改善劳工状况、提高劳工福利,这不但是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而且将是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考量。因此不论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是从落实劳工权益保护出发,都应该对国际贸易的这一趋势做出积极的参与和应对。
像我们这样劳动力丰富而缺乏产品核心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国家,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靠低成本进入世界市场是正常的。但应该认识到,仅仅靠低成本出口决非长久之计。目前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仅是西方发达国家的1/45,甚至比东南亚许多落后国家还要低。出口产品的成本过低带来的弊端已经日趋明显,一方面国际社会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案件风起云涌,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的劳工组织反华情绪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形下,继续依靠降低劳工标准的
低成本扩张法,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整个国家来说都是没有前途的。因此,在当前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中,保护劳工权益,积极参与到道德贸易运动中来,无论从社会文明还是企业发展的角度考虑,都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发达国家无时无刻不在试图将劳工标准纳入WTO体系中去,只因许多发展中国家反对至今未能成行。中国的许多企业尚处在成长的初级阶段,无论是生产体系还是管理理念远未达到发达国家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的水平。所以,严防道德贸易演变成为国际利益集团设置的贸易壁垒仍然是中国所面临的任务之一。发达国家借以劳工权利插手中国内政已有先例。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此种插手开始由内部向外部转换,即由插手内部事务转向对外堵住不合乎发达国家标准的产品出口,以达到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而道德贸易打着劳工福利的旗号,貌似正义、可操作性极强,如果不了解规则极容易陷进贸易壁垒的深渊。一旦壁垒铸成,短时间内更难以攻破,所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二)高度重视,尽早研究应对策略
对道德贸易的研究是我们首先必须要做的工作。道德贸易是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有标准的系统的贸易形式,因此我们的工作也可以有不同的针对性。研究工作的重点是要清楚道德贸易的有关标准和相关组织的详细情况,以避免发生贸易纠纷,即便是发生了,在处理应对时也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对于标准的熟悉还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考察中国目前劳工法律和法规与道德贸易规定的差距。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居世界第三位的贸易大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超过15万家,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人,约占城乡工业就业总人口的15% 。这些都表明,中国的对外贸以便在实践中逐步完善这些法律法规并逐步向国际靠拢。
企业本身的主动适应程度直接决定了中国能否跨越道德贸易的门槛。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通晓道德贸易的专门人才不多。因此,应使更多的人了解了道德贸易,除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之外,我们自身的推广工作也势在必行。
道德贸易本身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我们若能对此问题做到提早认识、提早研究应对策略,才能更有效地减轻对中国外贸发展的冲击,并使之真正为中国劳工福利的改善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