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处罚文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交警在处理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时,将不会在现场向违法驾驶者进行处罚和扣留证件,而是会给他们开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这种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与过去的处罚单内容上没有多大变化,单从处罚而言,可以说没有丝毫留情余地,避免了说情风,因为处罚单上的交通违法信息将很快进入全国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
作用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将进一步约束驾驶员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也规范了交警内部管理,避免了人情关系。对异地违法交通行为也起到了一个互补作用。
来源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自2006年7月下旬开始实施。在此以后,只要车辆违法时被“电子眼”拍住了,交巡警支队都会按照车辆登记表上的地址通知车主。车主在收到“通知书”后(没收到“通知书”也要定期查询)应立即到违法所在地的交巡警大队,开具处罚凭证,然后到商业银行或交通银行缴纳罚款和30元拍照费。
内容
以闯红灯为例。“通知书”上会注明车型、车牌号、闯红灯路口,还会准确指出闯红灯的时间是几分几秒(精确到秒),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几条,到哪个交巡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将承担的责任等。
处理办法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必须当事人本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理通知书开机机构处理。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6 12:08
目录
概述
作用
来源
内容
参考资料